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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会儿路远琛就会睡着,而他的那个叫做何风良的朋友,他已经刷够了好感度,现在一定非常想要撮合他们。自己一回去,何风良肯定会找些借口,让自己送路远琛回家。
四杯烈酒,加上那两口马提尼,路远琛已喝得有些晕了,他不耐烦道:“怎么了?”
酒意上涌,令他的脖子和额头都有些发烫,而在这热气之间,他看见崇岭朝他笑了笑。
粉红的酒液在酒杯里轻轻摇晃,男人额发些许散乱,一双狭长的黑眸夹着笑意,专注地看着他,在这昏暗混乱的酒吧内,竟显得那么温柔。
“嗯。”他道:“我是单身。”
有点甜,带着酒精的刺激味道。
路远琛抬起手,撑住自己的额头。只听崇岭还在和何风良聊天。
这还是他头一次给人下药,这么下三滥的手法他一向看不上,但……崇岭发誓,他给路远琛下药,不是因为馋人家身子,只是想更快速地拉近彼此的关系,以顺利执行自己的计划。
不是不行。
路远琛眯了眯眼。
长得帅,能力强,情商高,似乎还对自己的发小抱有好感。
路远琛伸手去按铃,然而在他按下铃以前,崇岭动动手指,已将他喝了一半的酒推了过来。
他一走,何风良就猛戳路远琛,一通挤眉弄眼。
何风良无法理解路远琛怎么会不出手。
聊了一会儿,崇岭适时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路远琛的大脑彻底转不动了,理智停摆,感性全权接手。
“……不可能。”
何风良道:“你要相信哥们,这么大的地方,人家挨着你坐不说,聊天的时候眼珠子都恨不得长你身上去了。还有那杯酒,妈的,你真感觉不出来,还是在装傻?”
他甚至无法确认,崇岭的本意里,究竟带有多少暧昧的因素。几周前公司休息区里的那一幕还在路远琛的心里不断地重演,提醒他不要再丢人了。
有了这次经历,他和路远琛的关系,就能顺利跨过“陌生人”这个阶段了。
人总是会欣赏真正有能力的人的。何况崇岭不止有能力,还是个会说话且颇具幽默感的人。
他站起身,径直朝洗手间走去。
一个可怕的想法在他脑子里出现,他凑到路远琛耳边:“喂喂,和哥们说实话,你该不会对那个姓楚的还余情未了吧?”
“还说他对你没意思?”何风良道:“人家明显喜欢你好不好?”
“……”路远琛感觉头越来越晕了:“滚。”
崇岭却显然完全不理解他的难处,落座后,喝了酒,便一直在和他聊天,说话,逗他喝酒。不过更多时候,路远琛沉默,替他说话的则是何风良。
灌醉虽然也行,但实话说,就算在幻境里,
半枚白色的药片从他的手指间漏入下水道,消失得无踪无迹。
他朝洗手间的方向看了一眼,何风良也感觉有点奇怪,随口说了句:“崇岭呢?怎么还没回来,该不会在洗手间被哪个小妖精缠住了吧……远琛?”
崇岭适时地看向路远琛:“这么说来,路总一直都是单身?”
但这个人是崇岭。
“路总,”男人低声道:“要不要也尝尝我的酒?”
路远琛只是一个劲地灌酒而已。
事实证明,酒精并不是路远琛的盟友,涌入血液后,反而开始助长他心里的火。
有点上头了。
路远琛强迫自己多想想楚赫的事情,以把胸膛里涌动的这股无名的陌生冲动按捺下去。
洗手间内。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何风良还没特别地想要撮合他们,崇岭长得是很帅,但帅也不能当饭吃不是?而且长得好得多了去了,单看脸,也不是非谁不可。
何风良有心助攻发小,闻言不屑道:“什么未婚夫,连交往都没交往呢,你听那些人瞎传。”
崇岭站在洗手池前,正专心致志地洗手。
如果做出这个举动的是其他任何一个人,路远琛都会毫不犹豫地让对方滚蛋。
医院开具的安眠药,效用一般,但和酒叠加在一起就不一样了。所以崇岭只用了半片。
但等崇岭坐下聊天后,何风良才从对方的谈吐中发现,这人不是个空壳子,最近几个圈子里为人称道的方案,竟然都出自于对方的手笔,效率与质量之高,简直是个完美的工作机器。
别自作多情。
说完,又压低声音:“还以为你真要在姓楚的那歪脖子树上吊死了,结果还有这么一场缘分,把握住啊。”
路远琛接过了崇岭递来的酒杯,抵到唇边,浅浅地抿了一口。
“……路总分手了?”崇岭微微挑起眉,有些讶异,好像闻所未闻:“怎么会?上次我还看见路总的未婚夫在给路总买首饰呢。”
路远琛顿了顿,就算有点醉了,他也知道这个举动有多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