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去找她了。
你不要怕,天亮着。
选那种,会让人觉得安wen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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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死。
他无限依恋温存,用力叫他的小姑娘,叫她——
血色渐渐模糊视线,阖眼前,他想,原来死亡是这种感觉。
我真的没法和你解释。
然后默默码完了后面的情节,选择一次性放出来。
是啊,为什么呢。
雀。
那么,《裙sha》的最后,我们看到了什么呢。
这个梦,其实是反反复复在摇摆纠结的我自己发出的疑问。
在6月末,我曾发了一条微博,挺不好的,发完很快就设置权限了,我十分真诚地说:“这一辈子真的太长太长了。我经常会发出‘为什么我还活不到死’的感叹。不能死,就要面临衰老,面临别离,失意,庸碌,和悔恨等等痛苦情绪。太烦了。”
之前有读者问过我,结局是he,还是be。
“雀……雀……”
但是我说过,我对这本书感情太不同了,所以我一定要保证我能把我要写的写出来。
很遗憾我本身不是个乐观积极向上的人,所以决定了这本书我认为,孔翎的最好结局就是这样。
似乎有人们的惊叫和喧嚣……他已经听不清了。
大家是有期盼的,对我,对文。
它的羽翼太圣洁,圣洁到没有一丝瑕疵。
梦里有个读者,给我打电话,哭着质问我,“你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个好结局?为什么?!明明是你动动手指就能解决的事,你为什么不肯?!”
永yuan被爱,永yuan美丽,且寻回了最初爱人的能力。
我爱你。
如果这个结局让我觉得,大家都变了,世事也在变迁,物是人非,我就会觉得很有看小说的感觉。
终究,那只白孔雀对他开了屏。
电光火石间,他将它平wen地扔到安全地带的刹那,他转过头,在巨大的撞击疼痛中,看了那只纯白的孔雀一眼。
【全文完】
我说,是我心里的he。
柏彦再好,我冥冥之中也不相信会一辈子那么好下去。
我的心也没有那么坚定,我的人也是想去相信,又怕再去相信的状态。
吉普车在惊恐中发出刺耳的刹车声。
所以我干脆笨拙又固执地切断外界的一切声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条路走到黑好了。
他不能不想起某天下午,摄影棚里,那个晃悠着双腿对他笑的白裙小姑娘。
她说,她叫雀雀。
我觉得是很偏执也很……说实话虽然比较自毁,但我还是觉得蛮酷的事。
柏彦口中的鲜血涌出,他闭上眼,视线缓缓告别那只羽翼盛放的白孔雀,喉中嘶哑地,含着鲜血模糊不清地最后吐出一个名字。
经历那么多事情以后,她不信爱人,不信人。
异国炙热耀眼的夕阳彻底陨落,地平线绵延出一片盛大的苍凉暖色。
她生如夏花,死也亦然。
我想不出来。
我一直在想,我们看小说的时候,喜欢看的是什么。
长大后我发现,原来这种感觉除了是小说,也是我的人生。
对于一个千帆过尽,聪慧如斯又美丽如斯的姑娘而言。
大概八月,我曾经做了一个梦。
自由者亲建归
36万字,《裙sha》完结了。
在上一次更新最后,我留言说,“下次再见的时候,也要快乐”。
他一直担心她走得清冷孤寂,可现在,终于,他也能陪她一起体会了。
否则你们问我,王子和公主会最后地生活到结局吗?
还要什么更好的结局呢。
对不起,我答不出来。
写到中期的时候有次想发微博说点什么,但是后来还是作罢。有些话,我选择写在最后,是只想讲给会看到最后的读者听。
我做了我想做的事,写了我想写的东西。
可能每个人都不同,我是个有点念旧的人,小时候每看完一本,我会常常在大结局后,回想最开始的那一章,最初登场与我见面时的每个人物。
我宁可把话不说得太满,免得做不到令你们失望,但我会在我说出来的那些的基础上,尽力再去做一点。
我有很多话想说,但也只说给一路陪我到最后的人。
没有受外界任何声音的干扰,最后这段字我自己写,写完了修文,然后把剧情歌做好,一切都是因为不想受外界任何评论的干扰,尽管我知道,很多读者很宠我的。
醒来以后,我呆了很久,也问我自己。
像是沧桑地体会尽了别人的一生。
而他为了她,搭上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