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回过神,祝渊已经在邀请他们一起唱歌了,“反正我们人也不多,一起呗。是吧,陆凛?”
所以沈浔至今也没搞懂,袁稚为什么会喜欢周修齐这种龟毛的纨绔子弟。
Just now,Just here。
陆凛最先看到的还是那双腿,白且直,匀称细长,再是她的一双眼,微微上挑,眼波流转。
袁稚也说不上来,只是有一种感觉。
Chapter6
就在他们转身离开之际,出来买酒的祝渊看到了沈浔。当然不止祝渊一个人看到了,还有陆凛。
她长得又好,也不作,那些公子哥愿意带着她没日没夜地喝酒,久而久之,她已经修炼出一套绝佳的喝酒技巧。
她爱一切可以永恒的东西,胜过爱本身。
陆凛看着两人交握的手,没有拒绝,分了一根细带给她。
穿过一层打着暧昧灯光的昏暗楼梯,三个人来到KTV的入口。不凑巧的是,因为是节假日,人很多,包厢都已经订满了。
不过她当时想,这样也好,他们三个人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袁稚在离开临水县的前一天,终于如愿以偿,见到了陆凛本人。
其实也不是巧合,沈浔是看祝渊发了一条生日的朋友圈,而且临水县也只有那么一家拿得出手的KTV。
只用了两天时间,沈浔已经带着两人玩遍了临水县附近所有有名的景点。
祝渊带着袁稚和周修齐两人先去了包厢,而沈浔找了个要去帮忙拎东西的借口,跟上了陆凛的步伐。
“就是会想到,”原谅袁稚的词穷,“如果错过这个人,应该会后悔一辈子。”
沈浔鼓捣两下还给他,“别又给我拉黑了。”
七八俩月,沈浔什么也没干,成天地跟着周修齐那堆公子哥在夜场混。
买单的时候,两个人同时掏出了付款码,前台一时不知道该扫谁的,陆凛拿过沈浔的手机,把自己的递给前台,终于开口,“扫我的。”
陆凛不咸不淡地看她一眼,手机嘀了一声,显示成功支付,“你可以和他说这是你送的。”
周修齐现在最佩服的人是他的小姨夫,竟然可以从这种穷乡僻壤考到天子脚下,此等毅力不是常人可以匹及的。
有一次喝醉,都快被人带走了,正好被周修齐撞上。周修齐后来索性带上了她,他反正管不住沈浔,还不如跟着他,还能安全一点。
但生活是最大的骗局,所以她在永远上寻找着一点微乎其微的支撑力。不要小看这点支撑力,她是靠着这个才走到了今天。
陆凛在买酒的过程中没有说一句话,满脑子都是——为什么这么冷,她还在穿裙子?
于是在一切还来得
永远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词,起码对沈浔来说是这样。她最爱的东西是钻石,最爱的广告词甚至是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沈浔接过,瓶口碰了一下他的酒瓶,发出清脆的声响,挑衅地冲着他笑,“看不起谁呢?”,仰头吹了一瓶。
陆凛接过她手里的袋柄,稳稳地把酒放在桌子上,一瓶瓶地撬开,拿了一瓶递到沈浔面前,“能喝酒吗?”
“陆凛,我手机没电了,把你手机借我用下。”
袁稚本来打算拒绝,但听到陆凛的名字之后,改变了想法,“好啊,那就一起吧。”
沈浔的后槽牙都快被酸掉了。
陆凛不疑有他,把手机递了过去。
周修齐的注意力全部放在这两个女生身上,不知道她们在搞什么鬼。沈浔怎么会不懂袁稚心里在想什么,冲她挑了挑眉,一副“我眼光还不错吧”的表情。
那时的沈浔再想不出来比酒精更适合麻醉自己的东西了。如果再往下走,她可能要犯罪了。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悖论,沈浔不知道,但是她很清楚,没有什么是真正永远的。
沈浔追问她是什么感觉。
沈浔也摸上了袋子,“太重了,我帮你吧。”
永远是骗局。
袁稚则很享受这种和朋友爱人在一起的时光,无论是在哪里。
明明是很不一样的两个人。
陆凛没回她,推开包厢门,带着沈浔和酒走了进去。
“你经常这么做?”
“我钱多了没地方花?”陆凛单手拎起装酒的袋子。
“等会儿,我没买礼物,这酒我送他了。”
包厢人确实不多,沈浔以为以祝渊学生会主席的人脉,今天应该是济济一堂。
KTV有些年头了,三个字的招牌已经有两个字不亮了,周公子踏进去之前,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对娱乐场所的标准已经降到了这里。
周修齐不肯带她,她就偷偷地去。
“随你。”陆凛双手插兜,眼神甚至没和沈浔对上,绕过他们去超市买酒。
OK,Just do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