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立在一边的楚诗涵,肤色嫩白,脸庞精致,一头如瀑般打理得当的黑色长发像是一匹绸缎般的披散在肩背。身上也披散了香气适中的雅致香水,女孩的幽香体味混杂着恰宜的淡淡香气飘散在不大的室内。看上去很有一种淡雅幽静的清美气质,高贵脱尘,宛如谪仙,无疑是一个素质极其出众的美丽少女。但是女孩随后那种惊惶的语气立即将这份脱俗高雅的女性气质破坏无遗,只听得诗涵不住的连声道歉“对不起,我就是个贱女人啊。本来已经是林家的人了,可是想不到不知道怎幺失了心,却又去外面勾引主人的好朋友,真的是太淫贱了。我是荡妇,我有罪啊,求主人原谅!”
一路之上都非常正常,正常到都要让林宇觉得“不正常”的地步了。一向高傲清冷,不肯对任何男人假以辞色的大美女楚诗涵,一路上都低眉顺眼的跟着自己回家。而且林宇还注意到,诗涵连上下出租车的动作都显得无比柔弱惶恐,没有一丝以前残留下来的傲慢气息。甚至在司机师傅掏出话匣子想要搭话,女孩都会先转头望向自己,在得到默许后才敢应答。
心里暗道,所谓的缘分红线,在你在那天无情拒绝我的那刻就已经断裂了。不过也好,至少让你这个贱人自己暴露面目,好过被你在背后直捅一刀。至于吴裕居然背叛兄弟情义娶掉这个贱人,那我也遂了他的意。不过这也让林宇心里浮现了另外一个念头。
直到走进房门,林宇紧闭好门窗后,确定好隔音后,林宇终于重新的打量起这个曾经背叛了自己的女人来,经过了甜蜜花前月下,也经过了心碎般的背叛,也经历了苦涩的好友订婚,此时,林宇的脸上不复有初时的甜蜜懵懂,也没有后来的咬牙切齿、憎恨愤怒,面对胜利的成果,男人脸上有的只有一脸的复杂表情,五味交陈,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才能一一辨明。
家里。
将那丝无意义的妄念放诸脑后,林宇重新将注意力放在眼前的这块近在咫尺的美肉上。对于女孩的话语,林宇只是报以轻蔑一笑。
女孩边说,一边俯身跪下,丝毫没有顾惜冰冷的粗糙地板和少女那白嫩的肌肤相摩擦,头如捣蒜,在地板上咚咚作响。声哀泪下。
如此惊世骇俗的命令,完全违背了现代文明的法律道德的宣告,但是跪坐在地上的女孩,听到之后却是露出了一副温顺的笑颜,像是为得到主人的承认而终于松了口气,诗涵坦然的顺应着林宇的话,“是的,我是夫家的贱货,只要是主人的吩咐,贱货都会坚定不渝的执行,只要是主人想要的,
将擦额的手向下,托起诗涵的下巴,然后向上抬起,让那张如玉般的娇俏小脸直接和自己对视,林宇冷冷道,“你只是件“衣服”,连人都不是,在你我单独相处的时候,你也不配自称为人,要自称“贱货”。我和吴子情同手足,送件贱货给我的兄弟用用,我也是无所谓。不过哦,你要永远记得,你是我林家的贱货。我可以任意将你的使用权交给任何人、任何的东西,但你永远归我所有,懂吗?”
意想不到戒指的神效居然如此霸道显着,已经不是所谓的催眠诱导的手法了,而是完全将一个正常人的三观给强行逆转。对此,林宇也心里暗惊。一丝莫名的妄想野心浮上心头,不过他也很快叹息一声,不说自己目前毫无底蕴,就算是当年坐拥无数珍宝、人才,甚至兵甲,一度飞扬跋扈、横行乡里的祖家,最终也因为嚣张豪奢而自取灭亡。别的不提,那打造戒指,一身修为惊天绝地的道人今又何在呢?
听到往日的高贵冷艳、难亲芳泽的女神,此时却俯身丧失尊严的连声哀求,林宇只是冷笑一声,道“不必再说了,贱人。嗯,不,是该叫嫂子了。我敬吴子是我大哥,所以你既然和他订婚做了我嫂子,那就是我嫂子。”一边说着,林宇用力将女孩从地上拉了起来,擦了擦女孩额上那磕出的一点淤青,“不过嘛,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小时候我和吴子就经常互换衣服,现在再重温重温童年的趣事也不是不可以啦。知道嘛,嫂子,你只不过是件“衣服”,不过多华贵、用料多高级,终究不过是件玩物,懂吗?”
望向呆立候命的新婚女郎,林宇眼神里闪动起炽热的火焰,昭显着林宇的心里的情绪,“真的是,贱人啊,还记得吗,以前你可是信誓旦旦的跟我说要伴随我,陪我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时候的,是什幺时候,你就忘记了几年前的誓言呢。我可不知道,号称本系大才女的诗涵,是一个这幺健忘的女人啊。”
仅仅只是擦了擦淤青的额头这样的举动,就让楚诗涵仿佛蒙受了一种巨大的神恩一样,女孩闭上眼睛,露出享受和温馨的姿势,像是卖萌的小狗一样的凑近额头,在林宇的手指上蹭着,樱唇微张,温婉的声音中透着巨大的不安定,“难道主人不要我了吗,诗涵是主人的贱仆,愿意永远服侍林宇主人。”
何况据祖传下来的书籍里,道人也再三反复告诫过:戒指本身就有着必须要双方有过结亲的约定牵束,方能起效,如果是强行戴在毫不相干的女子手上,妄图做些欺男霸女的卑鄙勾当。那戒指不仅仅是件无用的凡物,还将给妄用者本身招致难以言喻的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