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了好啊,21,给20就行了。来,拿好。”
“养子?但姓周?”陆斯回的声调里透出意外,目光又落在了那张照片上。
骑车上坡容易往后栽,还是推着上安全些,但她碍于年龄推得费力且慢。可没走两步,却突然轻松,回头一看,她那双因疲惫生活而浑沌的眼睛,在顷刻之间有了光辉。
轻鹤也起身,拿给他外套,“都忘了时间,你赶紧的。伯母很想念你,在等你回家。”
“周雁辞是盛敬尧的养子。”
“诶,你注意看路!”
杀人要诛心,叶轻鹤意识到陆斯回真正要的,不是简单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泄愤,他要的是夺人命门,一场彻彻底底的摧毁。然而,复仇者,以血洗血,最后手上淌着的血,究竟是自己的多,还是那伥鬼的多?
在监狱待过的人都想烟想得发狠,往往刚从里面出来,恨不得一口气抽个四五包,叶轻鹤微微感到诧异,但也没太在意,把烟又放回烟盒,继续道:“盛敬尧这两年病痛缠身,说不准哪天出个什么闪失。可周雁辞这个人卓尔不群,你说盛世尧难道就不担心自己这么大的产业,可能有一天到了头,却落不到他儿子手里吗?”
母亲盯着他盯了十几秒
放学半个小时后,学生们也大概走完了,阿姨把火炉上剩的红薯放到下面火炉仓,盖上仓盖。收拾妥当摊位附近后,绑好火炉,抓住三轮车车把往坡上走,她家距离这里挺远。
“你想想看,盛世尧左手是养子周雁辞,右手是自己亲儿子盛天豪,一个32岁能力超群,一个21岁骄奢淫靡,面对着盛世这份金银山,这三个人能不发生些什么吗?”
回家的路很长,陆斯回行在夜色中,月光照亮了他的路,照亮了他的前方。
“您放心!”
“给我姐买的,她今儿上午回家了。”林昂从口袋里掏出专门准备的现金。
“阿姨,拿五个,大点儿的。”林昂笑着对卖烤红薯的阿姨说。
陆斯回微晃了下手,犹如真戒了。
每天上下学,林昂看见不管打雷下雨还是下大雪,阿姨都会出摊,还总会喂路过摊位的那些流浪猫狗,他便常准备好现金来这里买烤红薯。
“这个人叫周雁辞,是盛世尧最得力的手下。”他边说边从烟盒里抽出两支烟,“三年前他不在南城,那会儿盛世集团对外称派他去国外扩展海外业务,他去年底才回国。”
“那怎么成。”林昂双手接过,付给阿姨钱,又挥了下手说:“我走了姨。”
林昂下了晚自习,看到顾扬给自己发消息,说他们班还要加练半小时英语,让他先走,他就自个儿去校门口买烤红薯了。
“什么?”
“诶,好。”阿姨年纪已经挺大了,不爱说话,动作也有些缓慢,林昂每次等的过程中还会主动跟她聊两句。
“回来没几个月,就相继接手了盛世集团旗下的电影、酒吧、游戏、会所等大量产业。最近在行业里可是名声大振,都快比盛世尧的名字响亮了。”叶轻鹤将其中一支烟递给他。
“今天怎么买这么多啊?”她装好红薯,拿着那种过时的铁秤杆称重。
可,经历了那样的事,到了如此境地,若换作是叶轻鹤他自己,恐怕早没了理智,再出格的事也能干出来。如今,他能做的,就是站在陆斯回身旁,予以后盾,加以控制。
“你知道更有意思的是什么吗?”叶轻鹤眼里闪现一抹光亮。
陆斯回站在车后推着车,眼眶变红注视着母亲。
现在都是扫码支付,但卖烤红薯的阿姨不会用,因此有很多人知道不能电子支付,觉得麻烦就不再买了。
“好。”陆斯回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站起身拍了拍轻鹤的肩膀,“我去看趟我妈,晚上不用等我。”
叶轻鹤了然,“我把他最近常去的场所发给你。”
了凶狠又肃杀的眼神,他几乎用着最冰冷,最毋庸置疑的语气,说下了他锁烙在心头的话,“我要郑欲森永不得踏入新闻界。我要整个盛世企业塌败为灰烬。我要盛世尧之子血债血偿,以命抵命!”
陆斯回揣测着盛世尧的性格,虽不能轻易下结论,但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功高盖主的人,头上都悬着刺。”
“从这个人身上,或许能挖到点什么。”
“对!周雁辞7岁的时候进了盛家作为养子,四年后,盛世尧才有了自己的亲儿子。”叶轻鹤手里打了个响指,“但重点是养子又不是义子,他身为养子还能不姓盛,姓本家姓,可想这个人的性格还有能力。也由此看来,他和盛世尧的关系恐怕不是什么养育之恩,能一言概之的。”
陆斯回头向后仰,半眯着眼睛盯向天花板上的吊灯,手捏了捏后颈部又猛然坐直,对他说:“周雁辞这个人,是老虎还是猫,看来得会会才能知道。”
一切都需三思而行,叶轻鹤拿出手机打开一张照片让陆斯回看,照片上是一个男人坐在酒吧里,画质有些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