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垂下。这表情不是装的,它真实回应着他的情绪,毫无作假。即使如此他还是拿出气力补充说,“我会在曼彻斯特待二天,明天下午二点以前都能连络我,我住在The Midland Hotel (米德兰饭店)。”
漠视手段的第二步。真是没啥创意,路易自嘲,根本侮辱他那充满创意的职业。不过他也不是完全没努力,不同颜色、各种款式的墨镜好歹放满他更衣室里一整个抽屉。
还是没见到传说中的新娘。
路易停在街道上思忖。
结论已出来,其他都显得无关紧要。寒暄的话说了几分钟,他们便结束了会面。
路易长得很迷人。
步行在大街上,雨停了。
路易当然知道,从他很小,听得懂人话开始,不过这仍不足以让他习惯被「观赏」。漠视,通常是他对这种的「观赏」的手段。经过走道,路易向那位心花怒放的安妮小姐点头告辞,依旧基于礼貌,她也依旧像个不经世事的十五岁情窦初开小女生,要醉了似的双眼迷蒙痴痴望着他。
踏出门,无法轻快,外加某种被窥伺的不适感。前方,是安妮小姐的座位,她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直接投向路易,四面八方还有其他成双成对的眼也若有似无地瞟望着他。办公室里的女人们,无论老少、无论种族,她们快掉下来的眼珠皆毫不避讳地昭然若揭这个事实:
威尔森先生刚刚虽然口口声声说有问题会再联系他,但路易总觉得他不会再与自己见面了,至少在礼服这件事上。虽然威尔森先生举止亲切但他只在几分钟内就结束与他会面连坐都没坐,眼睛也时不时瞄往他手腕上的Audemars Piguet 手表,貌似对等一下要接见的什么人或准备要洽谈的生意更有心思。
路易止住脚,很疑惑。当然不是指天气。
他挂上墨镜。
嘴角微微扯出一个优雅弧度,若无其事推推眼镜,他假装什么都没看见地走出这女性荷尔蒙泛滥的办公室。
威尔森太太也不正常。
路易走出威尔森先生的办公室。
他自动留下了联络自己的方式,虽然威尔森先生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