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唐希熙一开始可是情敌,屈戎觉得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在宫玦的黑化初始阶段说服对方把唐希熙这个心机婊打一顿关起来还是很有机会的,大不了让宫玦拿自己这个“负心汉”出气,杀自己几次呗,反正在宫玦手下他也死不了。
不过,不得不说唐希熙是个很有手段的人,他是在末世1个月前穿书的,附身的角色本来是一个腼腆害羞、成绩优良但举目无亲的孤儿,受到好心人的资助得以在C市继续学业,然而在被穿书者唐希熙取代后,这个角色画风就从小白莲变成狐狸精了……唐希熙非常懂得利用弱者的优势,知道怎么去获得不同类型的人的好感,走着外冷内骚的路线,操着坚强独立的人设,把他看上的目标一个个勾上了贼船。
想到这里,屈戎不由得皱了皱眉,这要是原身没和宫玦闹掰就简单多了……老实说他对原身与唐希熙认识没多久就毫不犹豫选择抛弃宫玦完全不能理解,这和他同名的老哥和宫玦可以说是从小一起在C市长大的,从兄弟慢慢变成了爱人,这十几年的情感竟然比不过和唐希熙相识的一个多月,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这宫玦的长相,性格到底哪一点比不上那个狐狸精呢?
屈戎还记得书中两人分手时对宫玦的描写:‘ 青年嘴角勾起柔和的弧度,双颊泛着浅浅的梨涡,他看向屈戎和唐希熙牵着的手,好看的杏眼淡然而又包容,却能隐隐看到些水光:“好呢,分手吧,希熙很好,你要好好待他。”’ 当时他看到这段描写除了吐槽这本书的作者无脑夸唐希熙的同时还感到了深深的迷惑,这宫玦这么好,又温柔又包容,长得还好看,要是个妹子可以说就完美了,这书里和他同名的老哥是瞎还是聋啊。
文中的屈戎一开始就是被唐希熙表面的清冷吸引,然后被其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的高超手段彻底征服,在唐希熙说喜欢他手上戒指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将这个宫玦送他的古朴黑色戒指转送给了对方,床上身体僵硬支楞在那的屈戎忍不住再次翻了个白眼,这和他同名的老哥就尼玛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