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时不时看着手表,已经有学生下学离开了,但秋月还没有出来。尽管她就站在那,没有摆弄风姿,还是不少男学生和过路的男人频频回头看她。
赵文生心想林秋月实在是不知趣,居然拒绝了朱红,要是朱红愿意约他,他立马下跪像骑士一样轻吻她的手背。
“那你还是别想了。”
林秋月没想到朱红回来接她,有点惊讶:“你怎么在这。”
朱红想起之前同西斯莱说过的话,有心帮他一把,故意放柔了声,抿唇笑道:“我叫朱红,是秋月的朋友,她家的租客,你们都是秋月的同学吧,能成为大名鼎鼎的圣约翰大学的学子,一定都是青年才俊。”
朱红一瞧那样,心里忍不住嗤笑,这小子在秋月生日时来过,她只远远见过一眼,一群邀请的同学里面就他打扮的最精细,送的礼物最贵重,秋月长得好看,画社里面估计一半的男同学都喜欢她,但没有一个像赵文生那样蠢的,追人追到明面上,朱红之前猜他是个草包,没想到他就真是个草包。
赵文生心中思绪翻涌,更忍不住上前和朱红搭话,但林秋月挡住了他,拉着朱红的手说:“我们下午要去看画展,我怕是不能同你一起去了。”
朱红也没想过他会接受这些条件,毕竟眼前这人面皮极薄,心眼又天下第一小,她叹了口气,也不愿继续和他计较,伸手招了一位过路的黄包车师父,上车后,她隔着车棚扔下一句话:
口风:
“秋月,朱小姐好意邀你你怎么能拒绝呢,你还是和她一起去吧,不过是一次画展,什么时候不能看。“赵文生自觉好心的帮秋月答应。
林秋月是朱红房东的女儿,也是西斯莱持续五年的明恋对象,朱红和秋月的感情极好,两人经常一起逛商场买衣服,朱红对时尚极为敏锐,挑的衣服也比林太太请裁缝做的好看。
今天是个极好的天气,风轻云淡,阳光和煦,朱红站在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校门口等着秋月。
“我无聊,林太太说你下午没课,我就想拉你去生生百货公司逛逛,你不是很喜欢那边元奎楼的蟹粉狮子头吗,中午我请客,我们一道去呀。” 朱红热络地拉着她的手,生怕她不答应。
朱红今日穿的是珊瑚色桃花暗纹长旗袍,领口是配了赛璐珞珠子的蝴蝶扣,脚蹬着杏色的圆头小皮鞋,手拎一个拉线的藕色缎子拼月牙边的兰草绣花小包,撑一把海棠垂丝印花的油纸伞,像是画报庭院中的摩登佳人,但更加鲜活妍丽,只是抬手挽起微风吹乱的发丝,都翩然生姿。
赵文生听她说那一席话,心都要酥了,林秋月在圣约翰大学里已经算系花一样的人物,没想到这位朱红小姐却比林秋月美多了,比起是青涩的女学生还更多一丝妩媚娇艳,更让他叫绝的是这位朱小姐的声音,简直如同黄莺一般动听,瞬间,赵文生对朱红的喜爱之情就超过了他之前心心念念的林秋月。
昨日西斯莱拿了一包可颂和从佛兰餐厅打包来的栗子蛋糕找上门,拜托她帮忙自己约秋月,她接到手上的栗子蛋糕隔着包装盒还是热的,可见诚意。西斯莱说只要朱红帮他把秋月约到生生百货公司的二楼,他就会出现,想办法带走秋月,两人紧接着就去大剧场看电影,然后他带着自行车搭她去虹口公园散心,两个人花前月下,但他保证绝对不动手动脚。
大约是十一点三十分,林秋月与几位画社的同学并肩走出门,朱红噙着笑迎上去打招呼:“秋月——”
“嗯。”林秋月小声应了声,抱着书包跑走了,再不愿和赵文生待在一块。
林秋月涨红了脸,她简直想拿起书包砸赵文生的脸,这人实在是讨厌,她刚刚进入画社的时候赵文生就一直缠在她身边,在整天秋月秋月的称呼,掉了一地鸡皮疙瘩,自大又自作多情,根本拎不清自己是什么货色。现在赵文生色迷心窍的样,八成是瞧上朱红姐了,刘秋月只觉得羞愧,因自己给朱红惹上了麻烦。
世上怎会有这样美丽的女子呢,简直就是东方的维纳斯,他一定要把她追到手,她会成为他的灵感来源,他笔下的蒙娜丽莎!
在言子笙谈过一场后,朱红就再没见过他,也许是他想通了没再找她麻烦,也可能是言公子贵人多忘事,但这些都不打紧,至少她的生活又恢复了常规。
“秋月,你什么时候有了这样漂亮的朋友,都不和我们介绍介绍,太小气了。”
“言小公子,你想要别人的尊重,也得学会先尊重别人,哪怕对方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歌女。”
秋月还没回答,她一旁的同学就兴致勃勃的看向朱红,朱红一抬头,问话的人是站在最先头的赵文生,他的眼睛像有两团火苗,灼灼的盯着朱红,那目光太露骨,他也丝毫不觉得羞耻。
朱红冷眼看着这一幕,觉得应该不需要她继续出手帮秋月赶走赵文生了,这人就是个蠢材,自己多惹人厌都不知道,还自觉良好,她撑着伞,对剩余的学生笑道
朱红看出秋月的窘迫,拉着她的手道:“你既然要去看画就去吧,我们下次再聚,我时间多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