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血液回流,重新用心体味,又觉得作者行文的精妙远不止于风月。这样一部成人版同人兼具原著的精华神韵,实在难能可贵,也正是如此受宠的根本;不爱的人固然可以当是一本普通的白话H文来读,但凡对原著有丝毫的情愫,乐趣就远超乎文字之间了。
在中秦可卿是我所衷爱的人物,具体原因大概可用妓女情结分析。这里我所要夸赞的是作者在改写时候充分诠释了宝玉、可卿二人的恋情。此二人的关系在原著中伏笔甚多,先是宝玉在可卿床上梦遗,可卿却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宝玉梦中唤她乳名,她心中纳闷,又不好细问;可卿病了宝玉去探,听她说“我自想着,未必熬的过年去呢”,一时“如万箭攒心,那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秦氏没了,宝玉从梦中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云云此类,虽只言片语,却无不写出秦氏在宝玉心中的分量,试问以后大观园里千红万艳让公子牵肠挂肚的女子能得几人。曹雪芹对可卿的着墨不多,但她亡故之际我心悲焉,尤胜黛玉魂归时。
将迷男大人的一气读了九十多回,欲罢不能,害得小弟弟充血了一整天。此类让人血脉贲张的古典佳作,可比肩者惟有泥人的了。
全文伊始跳过了原著冗长的神秘主义铺排,直切要害——游幻境,饮仙醪。情窦初开的宝玉(这话好象不妥,宝二爷的情窦打进娘胎之前就开了)借着侄儿媳妇房内的宣淫之物到太虚幻境做了好一场春梦。妙在此处不是宝玉的“单相思”,而是与园子里石椅上的秦可卿同一梦,既具化了意淫的对象,也为后面两人关系的顺利进展埋下伏笔。稍后的“初试云雨情”是不消说的水到渠成,将“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铺展开来是的第二段H情节。
芹溪居士在写时多有顾忌,几经删改,方在市井间禁而不绝,得以流传。而所改的内容颇费猜度,其中的隐语恰形成了的魅力所在,也正因语焉不详诞生了红学一派。迷男的改写虽以H为立意,不啻也是一种新的解读。
书评家说这是仁者见仁,淫者见淫,咱家来看书的明显属于后者。天幸有迷男大大执笔落实,让我等过了一回书瘾。差别唯在于原著用虚笔,改编落实墨;照理说千个人心中有千个贾宝玉,而作者能写出来得到众人的认同,可见一个好的家也必是一个好的读者。说到人物性格的塑造,续写改写的书实在讨了个巧,因为读过原著的读者对于故事中人物的言行秉性都算熟悉,事先有了个框架,只要续写者不太出格,多半很容易被读者接受;话说回来,这个巧也不是那么好讨,语言上稍不及原著高明的,便易落得个狗尾续貂的恶名。迷男大人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基本秉承了白话语言的特点,例如这段:秦可卿一梦醒来,“再细细回想那梦中情景,更是羞不可奈,暗嗔自已道:‘该死!怎会梦到他身上去了?’”
看到有书友评论该书,对前几回诟病较多,其实我本人反倒偏好前面的风格。迷男大人的H描写固然通贯全篇质量稳中有升,但故事的情节却渐渐与原著越走越远。从“秋千花劫”开始书的去势略见端倪,作者安排了北靖王这个反派。照理说北靖王的身份地位确有翻覆乾坤,左右荣宁二府兴衰之力,借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编排出盗取阴元之说亦可信——否则以寻常的疾病似不足令其香销玉陨。然而因此引出江湖一派新天地,虽于故事性有加强,却于现实性有害,堂堂贾府二公子飞檐走壁,夜不归宿不说,北靖王谋反也不是靠武夫之力那么轻易的。并非对作者的创作水准质疑,作者即便有能力,却要忙于顾及重点,H情节和篇幅的把握都可能令顾此失彼,有害于完整性。故事热热闹闹,悲剧色彩却可能丧失。白玄这个人物死得好,一来出于个人因素,很怕读到游坦之那样可恨可悲的角色,二来就是前面讲的篇幅问题,原著前十回已经扩成了九十多回的篇幅,倘若真要讲得有始有
就算以上是俺打小对秦可卿的意淫好了,总之作者对于秦可卿的描写令我十分受用。再意淫一个,便是秦钟。原著里贾宝玉与秦钟的龙阳之好也是不争的事实。宝玉见了秦钟,“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秦钟恨不能与宝玉“耳鬓交接”,可见二人情意。后回书说到秦钟跟智能儿在炕上云雨,宝玉又不馋小尼姑,却来坏他好事,吃醋是显而易见的了。可惜二人睡下后如何算帐,这一节原著特意略过,留给人无限遐想。作者不避讳断袖之癖,浓墨重彩写来,可说是深得了曹梦阮的本意。惟本人略有微词之处在于宝、钟二人的进境似乎太快了些,初见面就在里间胡闹起来,倒显得宝玉是色中饿鬼,鲸卿人尽可夫了。对照原著,作者似乎跳过了学堂那一节,也算是小小的遗憾。
自此打下基调,作者的写作就愈加得心应手,不仅行文流水,一些与原著的呼应亦令人拍案叫绝。比如前几回内,凡是与原著的主线相互重叠的剧情,作者便自然而然的引入了原文,令熟悉的读者倍感亲切——凤姐和宝玉在车里胡天胡地,弄得个大红脸,进府正遇见秦钟,春心暗荡,“推推宝玉,笑道:‘比下去了!’”起承转合,过渡自然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