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虑到阿莎莉的身体,别克其实并没有全速前进。尽管埃尔维斯家族麾下的贵族卫兵团娇气羸弱,然而供他们所驱使的加不列尔罗马却是全国一等一的好马。若比脚程,自己屁股底下这匹普通老马自然是比不过的。
现在离事发之时已经过去大半日,想必通信兵第一时间早已启程,已通过驰道奔赴临近城镇发布通缉令了。不过好在他们如今并不清楚凶手是谁,暂且没有具体的缉拿对象。然而这也正是麻烦之处,但凡形迹可疑的人,必定会遭到更加严厉的盘问。尽管出发之前,别克已经替阿莎莉尽可能地乔装打扮过了,并且还从拉姆那里顺走了一张身份证明外加全国通行证,可女人特有的婀娜身姿与姣好容颜,让她即使身着破烂黑袍,浑身泥泞不堪,看起来也同“赏金猎人”几个字毫无关联,反而因此显得愈发形迹可疑。
“小时候有一次被马摔下后,险些摔断腿,从此父亲便不再让我碰马了。”阿莎莉无奈坦言道。
所以,他们得尽量避开城镇走。偏僻的地方自然也是危险的,然
拜别捞尸队,花重钱买下了他们的两匹马,结果只换来阿莎莉的一句“不会骑”。
而阿莎莉不知道的是,别克其实还有一些话没有说出来。他虽然自始至终、打心底里仅仅将阿莎莉当做需要被照顾的小女孩儿、上司的女儿一类的角色,然而,毕竟阔别十二年之久,阿莎莉早已不是当年懵懂稚嫩、不需遵守男女大防的小姑娘了。至少在外人看来,她只会被贴上“年轻貌美”“娇柔可怜”的标签,别克可不想因此损害自家小姐的一点清誉。
尽管阿莎莉语焉不详,别克却猜到了她的意思,开口回答道:“按照我们如今这个速度,往这个方向,继续走上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就能初步脱离国都的势力范围。”不过,也只是初步而已。
众所周知,伊曼赫拉什现今的当权者——那个身上同样流淌着埃尔维斯王族血液的男人,前“三王子殿下”,虽然是个疯子,却并不是一个傻子。相反,他还是个聪明人,而且是个有勇有谋、懂得卧薪尝胆的聪明人,否则“血月之夜”当日,他也不会以一介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身份,里应外合,一举发动政变,成功谋权篡位了。毕竟若按先王意愿,而且依照以往惯例,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是他的哥哥——二王子殿下,阿莎莉的那位有着托尔莱斯全族助力的表哥。
况且,按照推论,对方必然早就知道阿莎莉的存在了。如此一来,她暴露的可能性便会无限增大。说不定现在每个地方的城门口都公然贴着她的画像了,毕竟他们急需要一个替死鬼。王需要一个替死鬼来给不依不饶的狄更斯家族一个说法,而那个幕后者呢,则更加需要一个替死鬼来替他挡刀。而昨日在奴隶台被老公爵当众买下的阿莎莉本人,便是一个绝佳的靶子——尽管动动脑筋的人都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理智的结论:这根本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事实真相谁在乎呢,人们通常只需要一个结果。
别克这话说得委婉,可阿莎莉心里也明白,如今风头正紧,他们虽然暂时逃出了雅林曼顿,然而危险其实一直如影随形,不曾减少,一路上行事自然是越低调越好。她与别克共骑,看在别人眼里,不正是两个大男人一匹马吗?这得招来多少不必要的打量啊!
犹豫再三,权衡利弊,别克只得放弃了让阿莎莉单独行动的想法。他舍弃了另一匹马,下一秒翻身上马拥住阿莎莉,当然,俩人身子中间仍然留有一些礼貌的空隙。
托尔莱斯大人当日的一片拳拳爱女之心,没想到却成为了如今俩人逃亡路上的一大阻碍。实在是世事难料。
别克牵着缰绳,走到阿莎莉身侧,耐着性子劝她道:“此事我也有所耳闻。只是如今小姐这幅打扮,我若与你共乘一骑,落在旁人眼里未免太过招摇。”
<h1>伊曼赫拉什:典妻(17)</h1>
“我们这样一直走,还要多久?”这些日子以来,阿莎莉一直食欲不振,甚至从昨天到现在,她都滴水未进。不久前,她还几乎吐出了胆汁。而如今又拼命赶路,她的身体已经有些吃不消地意识模糊起来。
在别克熟练的驱使下,马儿立马撒腿狂奔起来。一开始,阿莎莉还试图保持曾经的礼仪,尽量挺直脊背。一路颠簸,终于,在又一次摔倒于别克臂膀中、并且干扰他分神出来帮扶自己后,阿莎莉率先败下阵来,认命地往身后靠去。男人炙热的胸膛仿佛一堵坚硬的墙,又稳又直,在颠得让人感到身体不适的旅途中,无疑是一个供人依靠的平静避风港。
一路上有惊无险。俩人混迹于运尸马车上,几次与不同的卫兵队擦肩而过,最终还算顺利地走出了红枫峡谷,逐渐远离了国都雅林曼顿所在的中心势力范围。
见阿莎莉顺从点头,他于是高兴地将人小心扶至马背上,接着告诫了各种骑术要领,然而对方给出的反馈却不尽如人意。若是按照阿莎莉的骑行速度,他们无疑是龟兔赛跑中的乌龟,简直是把脖子送到敌人手下任其捉拿,尤其是处于如今这么一个逃亡的紧迫状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