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总能看见她心中住着一个纯净的胖妹妹。
胖妹妹憨笨,当真肯,兢兢业业给他红袖添香。
陈池觉得,握着钢笔写信给她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一笔一划落于纸间,他写得慢,她读得慢,胶着的分歧和误解就缓缓散开。
陈池听说,平心静气的人生出的娃儿好带,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得一个乖巧的宝宝。丈母娘把她家闺女描绘得他都眼馋了,他希望孩子能像许霜降小时候,戴个花罩衣,给个小玩具,自个儿坐地上,不随便闹大人,大人还要顾二胎呢。所以,他从孕爸培训班的试讲课上回来,就择了一项建议,悄悄培养了一个癖好,练字,不仅练钢笔字,还练毛笔字,为此他特意买了一块砚台,让许霜降扑哧扑哧给他磨墨,还叫她胳膊酸胀时换只胳膊使,莫动气。
最近他们过得很平顺,陈池用不着动笔写信陈述衷肠,许霜降要等足十二封信,也许要等一辈子。
爱重,爱和尊重,是他之信诺。
陈池见许霜降将他的信藏得辛苦,买了一只很漂亮的书信匣子,将店主附赠的一根红丝带拿给她,顺便告诉她,集满十二封信,可以扎起来,放进匣子中。
为什么是十二封信呢?许霜降不解道。
许霜降真真是个憨笨的人,她手头才只有两封信,便想着还不够丰实,没必要动用到那红丝带捆扎,便连那精致的匣子也不用了,依旧将信塞在她的书里。
许霜降也有癖好,她喜欢看星星,令人稍许愁闷的是,她的城市里很难看到星星,
陈池只是毛估估,他思忖依这丝带的长度,十二封信的厚度就该差不多了,总还要留些许长度扎朵蝴蝶结什么的。
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