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知道他有多少零花钱。我觉得这货太自来熟了。
也有工作室联系过我,希望我能加入,毕竟我的名号这块牌子还是挺好用的,而且许多单机游戏对操作的要求也非常高,少数远比多人上线的大型游戏要求高得多,一些小一点的工作室甚至表示可以组建一个以我为主的团队……我觉得这是在画大饼,统统拒绝了。
“那倒也没,我哥拿着我死穴呢,我听话、不找麻烦,才有零花钱。”郑昶惆怅地说,“我哥给我的零花钱才是大头,我爸我妈给的那点儿,吃饭都不够用。”
我对物质的需求很低,又不用买房子,我姐姐还经常补贴我的生活——不接受会让她难过,而且接不接受其实对我的影响不大——没必要把游戏变成工作。
虽然不少游戏公司会联系我给新游戏做内测,希望我做测评的时候能为他们美言几句,并且会支付一定金额作为报酬,但这只是资深玩家的待遇,不能算是职业玩家。
“业余的。”我否认了。
果他万花丛中过是真的,转头就吊死在你这棵树上了,真是孽缘啊。”
我没太听懂郑昶的意思:“孽缘?”
我说:“你也被整过?”
他自己惆怅了一会儿,回过神,又凑近我问:“哥们儿,你打游戏很厉害啊,职业玩家?”
游戏对我来说只是个游戏。它不能成为一种赖以生存的东西。至少对我来说不行。
郑昶
“对啊,你的孽缘。对我哥来说是上岸收心了,对你来说可不就是孽缘。”郑昶摇头晃脑,“我一看你就是脾气特别好,人特别老实的那种人,肯定是我哥使了什么招数把你搞到手的。我哥那人可坏了我跟你说,那些得罪我哥的人,他整起来一点儿也不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