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非常节省,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衣服要达到再不能打补丁的地步才不再穿,他的鞋要开胶了真的不能再修了才不再穿,他洗脸的水还会用来做其他的用途,直到他觉得那水被利用尽了,才倒掉。
我记得有一篇日记上,记载过他二十来岁了,还喜欢给乞丐硬币的事。
何苦去诱惑罗坤对钱财的欲望?
穆恬在看日记的时候,我在棺材里躺着,恍恍惚惚的,我也想起了很多事。
不过从这开始,我才觉得,我真是个无药可救的笨蛋。他喜欢省吃俭用,喜欢艰难困苦,那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管得太多了,就会是如今的这个下场。我很坦然。
他本来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中出生,本
罗坤真正不再开始节省的时候,是在遇见我之后。更确切的说,是我开始帮他做包装,让他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的时候开始。他身上的补丁才逐渐消失不见,他才不再省吃俭用。
另外,罗坤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节省。
这是我赵明泽这一辈子也没做过的事,尽管我很有钱。但我仍然认为,这是不必要的同情心。
其实罗坤也曾帮助过我,他并非一无是处。
我这个人最是看不惯人省吃俭用,我不是节俭的人,也厌恶别人节俭。
我自然不敢打扰了,只能叹息,“你好好看,仔仔细细地看。”也不知你是逃避,还是真的看。我只能寄望于你是在真的欣赏品鉴我的日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