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婴幼儿随母这一条只是一般情况之下会这样做。但是现在我的当事人是没了生育能力,这个孩子就是他的唯一了。而你的当事人身体没有问题,没了这个孩子之后还可以再生其他孩子。请你再考虑一下。”
“由于那笔赔偿金是单纯针对我当事人所受到伤害的补偿,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当事人的个人财产。这一点你没有异议吧?”
“那我们来谈谈他们夫妻财产分配的问题吧。”冉律师推了推眼镜,翻开了资料,“我的当事人在去年4月份得到了一笔赔偿金。具体的时间跟数目周律师你都清楚吧?”
“当然了,法律需要嘛。”
—第一次来找周亦霏商议和解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
周亦霏再次拿法律规定的“婴幼儿随母”出来说事。
“你的当事人从六个月前开始就不再上班,这半年来花费的都是我当事人的那笔赔偿金。也就是说,你当事人使用了我当事人的个人
“所以这个孩子你的当事人是不会让步的了?”
“冉律师,话不是这么讲的。”周亦霏当然要极力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了,“你的当事人因为身体的原因失去了性功能,但他只是不能人道,与生育能力无关,你要搞清楚这一点。而且,我当事人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就是在你的当事人失去性功能之后怀上的。你的当事人就算没有了这个孩子,也可以再做一次穿刺取精,做试管婴儿得到其他孩子。”
冉律师只有呵呵了:“周律师你分得真清。”
“清楚。”那件案子就是自己跟着师父处理的嘛,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
“是。”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