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青微笑着:“好喝。”比原来的更好喝。
林敢微微侧身,皱了眉。表情不是不悦,冬青却还记得上次无故的争吵,隔了一臂的距离,站开。
她连着打了两个喷嚏,像刚出生就被送去洗澡的小猫,一个劲地扑腾倒退。林敢好欠不欠地开口:“冻成这样了还在这儿站着?进去呗!”
她讨厌酒,自然不明白大家沉沦的是什么。莫皓霖摇着杯子,语焉不详:“酒,当然还是个好东西。”
“头晕?跟之前一样?”
她擦着鼻子,身体是比以前虚弱了,性子却还是那么固执。林敢叹气:“那你站过来点儿,我给你挡着,能挡一点是一点。”
李冬青的回复是:【没什么好的,也没什么不好的。】
“打比方也不行。你给我当门神,人家得逮着我这酒吧抢劫!”
“不能喝就不喝了,世界上又不是只有酒能喝!”
干马天尼是短饮,三口饮尽为最佳,可惜她顾虑身体,再不敢放纵酒水。她默然盯着眼前这杯,忍不住抿一下。银亮清透,竟然比记忆里的质感更好。
马天尼,一杯因为007系列电影而火爆全球的鸡尾酒。
“我就是打个比方!”
冬青斜眼瞪着他,他一脸轻松,这一瞪眼并没有什么威慑力,她瞪着瞪着就自己消了气。
“你把酒只当酒,就好了。”
金酒打底加干味美思, stir的姿势和力度极为重要,既要保证冰块在化开过程中能够降低酒体温度,发挥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杜松子风味,又不能使其化水过快,影响酒精浓度。一切操作完毕,再在纯净透明的酒水中滴入一枚橄榄陪衬,清爽不腻,口感顺滑。
现在她的观点依旧如此,当丁蕙如和莫皓霖拉锯辩论时,这个沉默的女人忽然开口。
这东西再好,也只能暂时忘记痛苦。愁还是那个愁,不会凭空消失。这一点,谁心里都清楚。但是那又如何?有时候只要能暂时忘记,就够了。
她的声音幽微,在暗夜里却很清晰。往来有些通宵的青年,不时投来目光。李冬青哧然一笑:“你说,咱俩现在像不像一对门神?”
林敢没忘她的习惯,直接用的伏特加做底。她太久不喝,又喝得太急,已然有些不能适应了。想着出去散散酒气,刚靠近后门,就看见那点橘色的烟星子,寒风一吹,更亮了。冬青缩着脖子,狠狠吸了一口凉气。
不去想会醉人会烧喉,只是品尝这个味道。有香气,有层次,层层递进,之后的迷醉微醺,通通算作惊喜。她喜欢喝酒,就是喜欢酒水在味道之外,带来的飘飘欲仙,俗称醉了,或神经麻痹。
他看看她身后,问她:“没喝完,怎么就出来了?”
“不用了,没什么用。”
长街灯火通明,后门曲径幽深,烈风穿过狭长的小巷,变得格外猛烈,李冬青脖子缩在衣领里,风又从短羽绒服底下倒灌上来,杀了个措手不及。
丁蕙如凑过来,闻了闻,表情嫌弃:“这东西有什么好喝的?”她显然是问的林敢,想挫一挫他的面子。谁想,竟然是闺蜜先拆了台。
丁蕙如嘁了一声:“真不懂你们这些酒鬼!”
酒吧里的爵士乐很温和,李冬青瞧着那颗发亮的油橄榄,干味美思的香气在鼻腔溢开,她好像鬼迷心窍,冲动起来,剩下的全都喝了干净。酒入豪肠,畅快得不行。
丁蕙如直接笑了:“借酒消愁?不怕愁更愁?”
“阿嚏!阿嚏!”
李冬青仰头靠着墙:“头晕,出来透个气。”
印象里的酒,其实都是铁锈。葡萄酒稍稍好些,没那么刺鼻呛口,但是涩,剌舌头。她曾经长篇大论地问李冬青,酒这东西有什么好的?
丁蕙如拿过她的酒杯,挤着眉毛饮下一口,“略”一声,仍旧不能共鸣。
“没,就是太久没喝了,跟不上了。”
杯壁冰凉,凉到骨头里。
丁蕙如讨厌酒,其实并不是讨厌酒本身,她更讨厌酒桌和喝醉酒的人。
今夜是除夕,对于中国人而言,是个大日子。像他们这样不回家团聚的,终归还是少数。店里的酒客少,林敢也就有了空闲,陪他们一句一句地闲聊。
莫皓霖半带戏谑,问她什么时候得空去滑雪。丁蕙如掐着时间,与他约在三天后。
“新年贴门上那个?”林敢憋笑,又一瞥,“不像,哪有你这么瘦弱的门神?”
“不要,酒气没散,我想站站!”
李冬青口味重些,喜欢更醇厚浓烈的。她在许多调酒师那儿尝过这一款酒,与林敢分手后却再没碰过。她知道,世界上再没有为她量身定制的干马天尼了。
老丁刚出国那会儿,因着做生意的由头喝了许多,刚开始她妈妈还劝着,后来心灰意冷,干脆也成为其中一员。十四岁的丁蕙如悄悄打开过一瓶国内寄来的白酒,铁锈一样,不好闻,尝了尝,铁锈一样,不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