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子到了十七岁父母还不积极筹备嫁人,那地方官有权利乱点鸳鸯谱,随便给你安排个剩男嫁了。
公孙修也觉好笑,可笑了几声就停了下来,还要在这个基础政策上,将高句丽人的融合问题也算进来,譬如汉族男子娶高句丽女子,或者高句丽男子娶汉族女子,总之就是千言万语汇成四个字:早日结婚!
那就赶紧去找户好人家嫁了。
司马炎在泰始九年颁布的政令更加不可思议,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政府包办,统一分配:“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不想嫁给缺胳膊短腿的、智力缺陷的、有家庭暴力的男人吧?
贾范听完哈哈大笑:“若是如此,不知毁却天下多少有情郎。”
仕途的机会,穷人得到结婚的资本。唐太宗的政策本质上也是倒逼地方官多关心治下百姓的婚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