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分文一听,额头上渗出一颗豆大的汗滴,但他现在无心去擦,目光飘来飘去,踌躇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浑身的热血瞬间凉了,他不敢相信地看着钱馥卿,原来他从进门开始就已经被识穿了!
推开门,吴分文扫视一圈,一眼看见墙上有幅奇怪的画,挂在正中央,显得格外突兀。
“他跟我一向交好,所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给我听了,”陈二少的笑容更深,别有深意地望着他,“他告诉我……”然后右手比成个六,放在嘴边一抬,“你好这个对不对?”
“你别怪我刚跟你认识就给你讲大道理,这都是因为我诚心想跟你交个朋友。”
他的职业有许多名字,小偷,扒手,摸包儿,梁上君子……概言之,他是个贼,但他自己并不认为这是件腌臜事,因为他只是“借”用一下那些有钱人的东西,至于将来还不还,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吴分文之所以一直没被发现,是因为他长了一张平平淡淡,毫无特色的脸,叫人过眼便忘,混到人群中,就如同芝麻掉进了黑米,谁分得清谁?
吴分文从兜里掏了手帕,擦擦额头的汗,笑道:“谢谢,我现在已经戒了,不用您费心。”
“唉,要我说这鸦片,抽可以,”他伸手搂住他的肩,“但千万别上了瘾,要是上瘾就麻烦了。”
陈二少恍然大悟地“噢”了一声,喜气洋洋地拉过他的手:“原来你就是他的堂弟,他经常跟我谈你呢。”
“谈我?他说我什么了?”背上的汗不由得哗哗地流,吴分文只能假装风轻云淡地冲他微笑。
再加上那些人家丢的是小物件,报警,容易被人误会小气,丢不起这个人,所以各自都不得不咽下这口气。
吴分文收拾妥当后租了汽车,来到了陈公馆,今天是陈大少爷的喜事,请了四面八方的有钱人,要办一场中西结合的婚礼。
他那天在镜子前精心地打扮了一番,头发梳成三七分,又抹了发油,打了领带,从抽屉里拿了雪花膏,厚厚地在脸上涂了一层。
咿呀,门从外边推开,一个瘦高的陌生青年带了四五个手下进来,吴分文谨慎地盯着他。
于是吴分文在幸运女神的眷顾中,平平安安地度过了人生中的二十二年,不过他作为一个贼,一个小偷,心里也是有大志向的——他要做成一个让自己下辈子不愁吃穿的大买卖。
“二少,我堂兄是钱馥卿。”吴分文哪能想到出师如此不利,只好随口扯了一个常听说的名字。
但脚刚跨过门槛,旁边一个年纪轻轻的少爷伸手拦住了他,陈二少客气地笑道:“你是哪家的公子?我好像还没见过你。”
“那你说,我是谁?”青年微微一笑,皮鞋踩在他胸口上。
想不明白,但他生性乐观,咧开嘴,对镜一笑——牙齿白而整齐,好在他有一副漂亮的牙,这是他为数不多的骄傲。
陈二少拍了拍他的肩:“我和馥卿是好兄弟,而你们又是堂兄弟,这样算来我跟你也算半个兄弟,你往后要有什么困难,记得来找我,我肯定能帮你解决。”
吴分文的汗已经打湿整个背,他吞了吞口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
搭在他肩头的手猝不及防地捏了一把,吓得吴分文寒毛直竖,惊恐地看他,陈二少微笑道:“你牙齿真白,看着就让人喜欢。”
吴分文连连应声,道谢后找了个理由脱身。此时宾客已经差不多坐满,他当然知道这里没有他的位置,于是抬脚进了洗手间,换上一身粗布小褂,扮成下人的模样,趁众人不注意,摸上了二楼。
他正要伸出手去碰那幅画,后脑勺猛然一痛,天旋地转,不省人事。
那手表是个旧款式,但他还记得它,因为这是他从某个有钱人身上扒下来,卖掉的。
“戒了?那还真是了不起,怪不得你现在气色这么好,原本我还奇怪来着,还怀疑你是不是假的钱家亲戚。”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吴分文从十五岁起开始干活,目标就是在他那行里成为个状元。
陈家的几个公子小姐在门口迎宾,他挑了宾客来得最多的时候,成功地蒙混了进去。
他脸色苍白:“这,这位爷饶命啊,我不知道是您的东西,要是我知道,肯定不会随便下手。”
吴分文醒来时他已经不在陈公馆,身体被捆成麻花,身边许多货箱,看起来是间仓库。
他端详了一下镜子中的自己,淡眉,单眼皮,高鼻梁,各个五官分开来看不算丑,但怎么凑在一起就如此普通?
“你这个堂弟怎么会认不出堂兄呢?”
二楼房间很多,他直奔尽头那间卧室,他今天来就是为了陈大少结婚用的那枚大钻戒,陈大少生性谨慎多疑,而今天来往人多,他必然不会随身带着。
“啊?”吴分文有点不大能反应过来。
那青年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上去,居高临下地看着吴分文,亮出一只手表:“你还记得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