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抓人!施暴者必将受到惩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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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一凡歇斯底里道。

    至少他想考公,他想进事业单位都进不去。

    如果他们这边不提起公诉的话到时候穆菲菲代理方就会向法院以诽谤罪提起诉讼!

    但白面满头肯定管够。

    那可不得了。

    作为当代青年,其实他也知道一些法律。

    “可是我也是受害者啊!我是被骗的!刚刚我已经展示过群聊消息了!”

    所以才写出那样的帖子出来。

    他是不是没有把刚刚的话给听明白?

    “凭什么?就凭你的帖子浏览量七百多万,如果是截止现在的话一千万,还有二十多万的转发,你已经符合诽谤罪的立桉标准了!!”

    反正两年以上是肯定跑不掉的,大概率三年。

    要是对方认真起来。

    并且还有之前高双双事件。

    以后自己的前途可就没了啊。

    这已经完全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了。

    自己肯定是无辜的。

    再者。

    对方居然还一副死不认罪的模样。

    冯一凡此时心中懊恼万分。

    警察直接上门找的人。

    那个叫风非凡的网友已经进去了。

    这情况估计得顶格处罚。

    外边。

    甚至连后边的PUA犯罪团伙都给一一送进去了。

    李小娟回答。

    这个人近段时间在互联网上频频露面。

    “三,三年?”

    因为他也是受了别人的言语蛊惑。

    冯一凡整个人目光忽然暗澹了下来。

    可他都准备了一年了。

    现在对方一个帖子七百多万的浏览量。

“回去?”

    只见到此时一名年长的男警官。

    那份外卖肯定是吃不上了。

    比如娱乐圈莫某某又怎么了。

    那一名年纪大一点的男警官也忍不住开口道。

    听到这一句话,两位负责审讯的警官相互看了一眼。

    “不用了,打个电话联系一下你的家里人吧,今晚我们会先送你去看守所。”

    冯一凡傻眼了!

    “打电话吧,这是你这段时间最后一次用它的机会。”

    “顶格处理,三年。”

    看着两位警察声词严厉。

    “警察叔叔,那,那我会被判多久?”

    转发更是十几万!

    可不认罪不签字他们就没有办法了吗?

    是苏凡!!

    警官开口道。

    并且还造成了一家三口自杀,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至于这个律师那可不得了。

    因为他们收到消息。

    他直接让两个主犯进去了二十多年。

    又或者网传哪个名人又死了之类的。

    据说是诽谤罪!

    这是诽谤罪啊。

    而上次烧烤店的事,对方也全程参与。

    围脖、短视频平台、逼乎、百家号,一个个开始疯狂地删帖。

    

    看着那份摆在面前的文件。

    签不签都得留下。

    因为听到警察最后那句话是带有几分训斥的语气,特别是提到了删帖的事,冯一凡以为自己这一次犯得是也就是被批评教育一顿罢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可怎么到自己这里就成了这样。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现在他们已经对此事立桉。

    要真的诽谤,也应该将那个人抓起来才对。

    所以整个人态度十分的诚恳。

    冯一凡听到这话,脸色直接黑如锅底,整个人更像是被抽掉了灵魂一样瘫坐在审讯椅上。

    李小娟听到这话直接开口道。

    而且穆菲菲方面的家属已经委托了律师,要对诽谤的人起诉。

    坐了牢。

    “啊?诽谤罪?凭什么!我不签字!”

    “可他说的这些话传播有限,真正让这些谣言散播出去的是你,并且你还添油加醋增添了许多情节导致上千万人被误导,这是铁一般的违法犯罪事实!”

    “放心!我回去之后就立马删帖!并且诚恳的在网络上道歉!”

    他以为自己从别的地方听来的,有一定的事实依据,警察不会处理他。

    真是稀奇了!

    毕竟相关的造谣事件,有些甚至上千万也没有什么事啊。

    特别是国家对于诽谤罪的定义门槛

    在他的心里,实际上他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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