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低笑,对他而言这是久违的开心,仿佛回到了精力旺盛,好奇活跃,恶意肆虐的少年时代,仅仅是思维发散的贫乏想象就可以让他变得如此兴奋,他甚至觉得,他完全可以以一种不经意的,却仿佛既定命运般的方式,在未来的某一天与绝望的她相逢
(ps:手机坏了,修好了,资料无了,平时手机码字的,然后萎了。)
(换回旧手机,爬梯子上来用网页全文看一遍,然后就这么吭哧吭哧继续写,可能会衔接不上,我尽力。)
至于理由?没什么理由利切曼迪斯这么做没什么理由,他就是觉得有趣。
先毁灭,再拯救。
一只恶魔对一个人类产生了兴趣。
接着就可以欺骗,肆虐,残害然后为所欲为。
无辜的生命最终死于红龙暴怒的诅咒?不不不虽然这种死法对人类而言也算够刺激了,但还是有些寻常,在漫长的生命里,像这种类似的故事结局利切曼迪斯不知看过多少次了,早就心生懈怠。
(现在是恶魔的戏份,它从故事最开始就在,轮到它表演了。)
应该换点别的他应该换点其他的,配得上她的东西。
让纯白之人涂满黏腻腥臭的恶露,让前途光明的善者跌入无尽深渊,让她不再是高悬穹野,璀璨闪耀的星辰
让她一无所有,让她永失所爱。
又或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产生了兴趣。
等她全身糊满肮脏的污水,等她对周围一切憧憬失去希望,等她开始憎恶这个世界,并仇视所有诸神之后,他再站出来拯救她。
起来的可怖肉刃,以至于有人发出痛苦的哀嚎恶魔领主利切曼迪斯并不在意下属们的生死,他的灵魂操纵着自己的精神体,拨开交叠无序的空间,远远的,他对着萨拉·冯迪尔的方向,随手捏了捏。
恶魔很轻易便揉碎了那株噬身之花,把它活活塞进了她的身体里这种行为比罪恶更罪恶,比亵渎更亵渎,可悲的是除了命运之外,仿佛无人发现,或者发现了也没人在意。
这么做才是正确的剧情发展方式对这个长着一双黑色山羊角的恶魔来说,这样才是能让他感到快乐满足沉醉其中的,完全舍不得离开的温暖源泉。
(应该不会be,我不喜欢be。)
一只路过的,无所事事的雄性对在不远处灌木丛中采摘果实的雌性产生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