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清晰的发现耿阳的身子僵硬了一下,下一秒就听见他回答道:删掉了。我现在不写了小说了。
耿阳虽然从小就喜欢和妹妹对着来,但是现在可谓是百依百顺,生怕一个伺候不好就让自己妹妹英年早逝。
挪动步子正在厨房泡茶的耿阳身边,抬手打开了冰箱,里面放置了新鲜的水果蔬菜,完全不会像是耿阳的风格。
耿月自然也喜欢。
这一句耿阳咽在喉咙里,没说出来。
那时候耿月眼睛在一次放烟花的时候不小心,不幸伤害到了眼睛,要做一个大手术。
偏偏是越狗血越喜欢,越狗血越带劲。
耿月忽然明白穆宁直在电话那头和她说自己哥哥不对劲。
耿月微微瞪大了眼,满眼的疑惑,但还是忍住没问。
她揉了揉白白的脸:你长的这么好看,这么年纪轻轻就秃了呢?是不是一个劲的熬夜了?
彼时耿月十岁,耿阳十二岁。
耿月摸了摸下巴,觉得事出反常。
白白特别喜欢耿月,钻着脑袋朝她的怀里挤来挤去,分散了耿月很大一部分注意力。
在一场大火中,那场火重塑了耿阳,而现在又是什么改变了他?
耿月心里有些担心,轻轻将额头抵在耿阳的背上,找了个好聊的话题:哥,你最近还在写小说吗?我听穆老哥说,你写了一本新的我还没看过呢。
目光不自觉地移动到电脑桌上。
于是她喊耿阳来帮忙。
耿阳:他还以为妹妹会担心,还想随便找个说辞。
她忽然皱起眉头,伸手掐了一下耿阳肚子上的肉,吸着气说:哥,你怎么瘦了这么多?肚子上的肉都快没了?
耿阳一愣,急忙拉开她的手,走出厨房坐到沙发上去,掩饰性地咳了咳:没有瘦,就是刚刚
你肯定健身了!耿月打断他的话,告诉我是什么方法,我也去试试。
关于耿阳写言情小说的原因,是和耿月有关的。
耿阳靠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耿月和白白玩,缓缓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
而现在却因为有很久没有用了,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像是在掩盖什么。
耿月被粘的开心,抬起白白头顶上的绿帽子,嘟囔着:你干嘛给狗狗带上这个颜色的帽子啊?
没有,玻璃桌也擦的干干净净,上面规整的摆上了书籍。
之后,写言情小说也就成了他的爱好之一。
不是我,是穆宁直卖给它的。
耿阳转过身来,抬手揉了揉耿月的脑袋,轻轻地笑了:没什么原因,就是有点累了。
怎么说这个爱好也陪了耿阳十多年,怎么可能说不写就不写了?
那个年纪的小女孩,已经开始喜欢看言情玛丽苏小说了,什么吸血鬼贵族对羸弱美少女偏执的爱,霸道总裁对贫民女孩强制的爱,高冷校草对相貌平平女生的独宠是那时候小说流行的风格。
我在沙漠里居然没有瘦下来,我都不敢相信!我可是徒步穿越了沙漠的女人!耿月跟着耿阳,坐在他身边。
是不太对劲,就和换了一个人一样。
为什么要戴帽子呢耿月将帽子拉高,下一刻看到了白白头顶上荒凉,倒吸了一口气,又把帽子安安稳稳地放回去。
还有点害怕了。
十二岁的少年也是会看小说,一般都会看盗墓、玄幻、修仙、后宫文之类的,但是耿阳就此跑偏,只看得进去言情小说了。
但是由于眼睛的问题,她只能躺在病床上,枕着心爱的小说,一个字也看不了。
于是他被迫捧起玛丽苏小说,声情并茂,一人分饰无数个角色,念完了一本又一本的言情小说,直到妹妹好起来。
耿月看着有点恍若隔世的感觉。
为什么?耿月诧异地问道。
耿月想起耿阳发生这样的改变的时候,还是在高三那年。
向夏回到书里之前还擦过电脑桌和键盘,擦的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