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雨考虑了一下,旋即又补充道:“如果是和罗骄天比的话。”
但是周雨没让他帮这个忙,彷佛认为吃饱就睡是比过劳猝死更为严重的健康损害。当他站在洗碗槽前时罗彬瀚也熘达了过去,倒不是认为一个洁癖会不知道怎么洗碗,而是想知道周雨是怎么用那只烧伤后缠着绷带的右手。结果还真叫他目瞪口呆,因为周雨根本没脱下那只很可能沾染过无数实验室细菌的手套,而是用单手在洗碗。
周雨冲着水池皱了一下眉。罗彬瀚估计那是因为藏獒。除了他送来的鹦鹉,周雨从未饲养过别的宠物,更别提是好勇善斗的勐兽。
“我觉得是个性原因。”罗彬瀚斟酌着说,“肯定不是什么道德因素,他不喜欢学究气太重的人,那种没什么心眼的过单调日子的人,同时他也不喜欢八面玲珑、处处讨好的人。他要的是一种狡猾的攻击性——我想他可能觉得从不展露一点凶狠的人都很没意思,不管你是真心的还是假装的……这人从骨子里有点冒险主义,我听说他以前养过两只藏獒。”
周雨又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罗彬瀚不由地想起一句他忘了从哪儿看来的话:当医生最好的一点,就是不必听从自己的医嘱。
周雨把洗好的碟子放回橱柜里,以一种罕见的幽默感回答道:“那就让罗骄天来当手术的实习助手吧。这样一来他就只能让不喜欢的次子拿到继承权,把你从公司里彻底赶走了。”
罗彬瀚瞪着他,无声地抗议他竟用藏獒来和自己比较。周雨在大部分时候是挺注重礼貌的,可有时又直白得不像个成年人。
“很久以前的事了,”罗彬瀚找补说,“应该是在乡下养的。”
“没什么。你打算现在去睡觉?”罗彬瀚说,“要是你觉得自己现在快晕倒了,我可以帮你把碗洗了。反正我现在没什么正事可做。”
“可有点不大公平。”他说。
“我想这几天可能会有人给我打电话。”他在哗哗的流水声中说,“还可能会有人上门找我。如果我不在,你不用理会。”
“南明光不太会告诉……那一边。”他解释道,“他一直不太喜欢那一边。所以他会想方设法瞒着他们,直到消息彻底走漏出去。我想那还是要几天时间的。”
“公平?”
“不是说他喜欢冒险吗?这点上你们应该有共同语言吧?”
“他应该很喜欢你吧。”周雨出人意料地说。
“他不喜欢你的继母吗?”周雨直截了当地问。
“那他当然不会喜欢,”罗彬瀚说,“他还肯定不喜欢你呢。谁让你在吃饭的时候看什么《关于不同酒类饮酒风险阈值的定量研究》——我知道它的标题没这么短,你用不着告诉我那一大串英文标题是什么意思。不过反正你也不在乎,他又不是你老爸的合伙人,而且他还得对你客客气气的。毕竟他已经不年轻了,工作压力还很大,指不定哪天就会落到你们周家人手上。”
。”
“我不咬人。”罗彬瀚郑重声明。
可他根本没有机会下毒。次日一早,周雨预定的那位手术实习助手就来了。
“你想都别想。”罗彬瀚阴险地威胁道,“明天我就在你的咖啡里下砒霜。”
“罗骄天可能会来。”周雨说,同时还在用丝瓜布擦洗放在池边的碗碟。罗彬瀚有点提心吊胆地监督着,生怕他会像猫推翻玻璃杯那样把碗砸进水池里。他一边暗暗准备着抢上去拯救那只素雅可爱的青花瓷碗,一边接话说他不觉得罗骄天会来找他。
这肯定不是周雨第一次这么干了,所以做得相当轻松,像个生来就缺了只手的残疾人。罗彬瀚很快感到坐立不安。他想自己应当帮忙,而不是干站在旁边看,或者一个人大剌剌地走回客厅去坐着,可是周雨并没注意到他的不自在,为了缓解尴尬,他不得不开始找新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