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家伙,都死到临头了还不放弃。”
“染染,这个送给你。”林灿端来两杯奶茶,顺手将一旁的东西拿给坐在沙发上的她。
她从衣柜里丢掉所有的白衣服,再从另一个箱子里面找出一套黑色的长裙换上,手持着新口红轻轻涂在嘴上。娇艳的唇,苍白的脸,活脱脱就是丧,丧在心里就好,何必摆在明面,惹来别人笑话。这样的你,根本就不值得被人爱。
“要不,咱们就直接下手。免得将来会夜长梦多!”
面具男子把最后一枚棋子丢在沈为言的面前。
这可能也是命吧!是属于少年郎的命,永远都不会是属于林灿的命。
发现有点眉目,就被相关人员给赶了出来。索性嫌太吵,还进行报警处理。
沈氏公司安排众多代表参加城区举办的三年一度优秀集团展示会后。正准备拿包出门的沈大少爷听闻这次竟然歪打正着还被表扬了一番,算算这种待遇,的确是百年难得。还顺带拿了个金奖且上了电视新闻。他心里一喜,不光安排秘书马上去定豪华包厢为他们庆祝,并通知今日的会议取消,并以不上班一天为最大限度的奖励。
“你还是太过浮躁,既然结果都已成定局,你又何必在乎过程呢!好好想想我给你说过的话,别冲动。”
“一不过年二不过节的,怎么还送起礼物来了。”夏染微笑着接过盒子,没急着打开。
凌晨看日出那会儿还以为今天是个好天气,却没想到这雨说下就下。夏染上楼后给熊清打了电话,得知她和苏尘现在还在熊威那边歇息,心里便放心下来。芬婶和管家如今都已经回老家探亲了,家里再冷清也无所谓。慢慢习惯,就好了。
有个善良而可爱的少年郎,他自幼听从父母教导,在人生的道路上同样是遵规守则,不做坏事并活得坦荡。与此同时,另一个与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却出现了,他手持着黑暗里的利剑,一刀杀死了少年郎。并冒充着他的身份,活得越加接近他的本身。他开始了两种身份,一种有光,一种无光。最后,两者之间不断挣扎,终到死,都未分出胜负。
废弃场的后山处,新修了一所不起眼的屋子,里面的装饰非常简单。不过四处布置的机关却很多,要是冒然闯进,必将是有来无回。停稳车后,脱下外套的沈为言直接绕过一群训练有素的黑衣杀手,坐下来与带着面具的男子交谈。其实吧!他倒觉得这个面具现在可以摘下来了,老这样捂着非得长出痱子不可,又不是见不得人。
梳洗完毕,夏染静静地站在镜子前,使劲用手抽了自己两巴掌,嘴角上扬的笑容映在阴沉的眼里,是憎恶,“你怎么还活着,你怎么不去死呢!你才多大就和别人发生见不得人的事了,夏染,你说你贱不贱,贱不贱。从小到大,你都是一副死样子,装给谁看。谁稀罕看。要是在等死,还不如早点死,没事别整天哭哭哭,没出息。”
若不退,没有后路。若退,则会全盘皆输。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他当然不会轻易乱动,就像是被控制的犯人,思想足够,能力不够,胆识不够。
夏染打开门的时候,林灿正无精打采地坐在地上玩着手机,一见到她出来,他立马就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直接就跟着她进屋了。
第一百章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是敌是友,一眼便知。
从苏氏跳槽过来的员工,早就对这位少董的作风略有耳闻,虽年纪轻轻但本事挺大。好起来比亲爹亲妈都好,但脾气暴躁起来那可就如同生活在地狱一样难熬。
陌生的灵魂。已经死了的夏染,站在这里,那这个活着的人又是谁?
待他们赶过去的时候,又是疏通关系,又是上下打点一切。沈星南的胆子小经不住吓。几天下来人都快废了。沈家的人又不准他插手,也不准他帮忙。仿佛苏家成这样,反而还让他们高兴。
“那偏偏我就被烫了呢!”夏染盯着电视屏幕轻笑。无幽默,无小品,除了剧里的女主角一无所有后,半路又被土匪给糟蹋。她偷来马车,跑了好远,伸出一只脚在悬崖边徘徊,明明
……
被放在桌子上的盒子,封口被她小拆了那么一点点。刚林灿站在沙发前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总算还能意思表达清楚。不过,以他的性格,说:“你们女孩子不是,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肚子疼吗?我听说,这个卖的最好,能缓解疼痛,我试了,不会被烫着。”
当时林灿还纳闷来着,既然少年郎的日子过得这么好,本该快乐一世。为什么黑暗会将他完全吞噬融化,直至最后,他仅存的意识也未出现。想不通,打败他的到底是什么?
只是但愿,这个公司能长长久久…可别像苏氏一样,曾经何其风光啊!如今却也是物是人非。
林灿读初中时看过一本小说,内容非爱情,非魔幻。不过是普通人体分裂出来的小故事而已。他凭着还算良好的记忆依次给身边的朋友都说过,但得到的反响都是无聊加无趣。还吐糟:估计作者的思路也是与众不同,要不就是闲得找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