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也早就有了自己的爱妃,儿女都抱了几个了。”
谢淳风觉得师弟有种怪癖,恋血衣癖。
他的脚步越来越快,像唯恐被谁追上一样,到了马背前仿佛才反应过来,便一个急刹差点一头撞在马脑袋上,他就这样冒冒失失地牵了自己的马,翻身而上。不知想到了什么,马背上笔挺如剑的身影一阵凝滞,最后终是隔着漫卷黄沙,长亭短亭,回眸望了一眼。
三年前把他捡回去的时候,因为姜偃那身衣服上全是血和带血的皮肉,他早就扔了,没想到人家醒了以后居然念念不忘,非要把他那件没什么看头的衣服找回来。谢淳风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回去找,没想到返回社庙之后才发现血衣不见了。
这一眼带着经年相思破碎成渣的无望,和最后的那一点如同祭奠般的残念。
……
自我安慰了一番,他转过身,把脸上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自己留 * 起来不给人看,低声道了句“我走了”,便走向了自己的马。
不过后来他知道了,从前那身衣服,是苏嬴在苏家时穿的最后一身衣服,好家伙他一路从云州辗转到梁都,为了躲避追杀,都混到就要沿街乞讨的地步了,愣是没舍得
肯定是被人拿走了。
当时为了避免泄露苏嬴行踪,谢淳风不露痕迹地折转了回来,搁谁面前也没提及此事。姜偃没拿到自己的衣服,渐渐地就死心了。
谢淳风听说师弟醒过一次了,正想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运气还不错,他来时姜偃正好又醒了,并自己歪在了床头上,似乎正抱着一件血衣出神。
只见前方烟尘滚滚,马蹄纷乱,不一会裴钰的身影变成了一粒芥子,最后,彻底地消失在了隐有丘陵起伏的远处。
随即他收回了目光,领着数十骑裴家军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