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褚平宣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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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趁着鲜有的冬日暖阳,去郊外围场打猎,褚戈一箭射了个白狐,那毛色通体雪白,只脖颈处竟然有个梅花红印,极为罕见。看着是个极好的做毛领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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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他在姜存云的脖子上见到了一个毛领子,上面的梅花和下面穿着的外袍上面绣着的苏梅相呼应,衬得姜存云愈发眉眼风流,唇红齿白。
这些他都没有和姜存云提起,而存云只发觉家中继母愁容满面,无暇再找他事由。
那外袍的料子,他听说家中府库里有江南织造的一匹苏梅粉暗花提纹布料,价值千金。
得,今日得见,确实是值千金那个价。
两个人也不知是哪里变了,只要再一起的时候,气氛就奇怪了。
可惜,褚戈一直跟看不见他的心思似的。
褚平宣那个傻孩子倒是毫无察觉。还经常组着局邀两个人同游。以往他是不敢邀请大哥的,他心中对褚戈敬仰又害怕,但是他发现只要小云也在,褚戈就愿意跟着,而且表情也不那么严肃。
见不得明面的东西交给了大理寺。
此下且先不说,只道姜存云彻底明白自己的真情实意以后,对着褚戈却是多了些小女儿般的扭捏。眼神里黏黏糊糊的似刚伽摳尔爾似凌棋儿流騎榴硫丄車熬出来的藕粉,又不时显露出羞意。咬着红
尤其是穿在姜存云身上,就是一副盛景般,怕是园林中姹紫嫣红开遍,也不及他身上轻轻浅浅模样。
褚平宣就一直看着褚戈,眼睛里闪着光,疯狂暗示他想要一个毛领子,暖和又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