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是不喜欢被抓着手腕,只是那时候易澄会隐约觉得,陈景焕抓他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宠物,而不是爱人。
这样想着,心里面就觉得有点失落。
男孩半垂着头,目光透过昏暗的镜片,看
易澄停了手,讪讪将手放回身体旁侧。他的视力一直不好,光线越暗,他就越看不清东西,墨镜虽然能保护眼睛,可是会让他即使在离陈景焕很近的距离,也看不太清他的脸。
开始收尾工作。
了心里。
男人的语气平淡,却带着强势的意味。
“不许摘。”
作者有话说:
第77章
直到走上大路的时候,易澄还有些发懵,被陈景焕牵住的手仿佛是握住了一团火,温度顺着手指的神经末梢一直流进血液里,将他一颗心烧得怦怦跳。陈景焕太少牵他的手了,那男人总喜欢抓在他的手腕上,却很少和他有情人之间的牵手动作。
上午十点,北欧冬季的日光刚从云层中跃出,清澈透明,为小镇上的尖角房屋蒙上一层轻纱。易澄被迫裹进厚实的棉服里,鼻梁上挂着墨镜,金属质感的墨镜压在鼻子上,让他觉得不是很舒服,推了好几次,想趁着陈景焕不注意的时候拿下来。
陈景焕用余光默默将易澄的表情收入眼底,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牵住了易澄的手:“走吧。”
他还有对易澄的承诺没有完成,下一个春夏季展,他一定会让所有人看到,他才不是那个记者笔下江郎才尽的可怜设计师,更不是什么陨落的青年设计师。他就是天才,他有自命清高的资本——下一场秀,名字就叫“缪斯与玫瑰”,送给他亲爱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