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止哭泣,挂着泪问他:“真的吗?”
最后,我还是去了他们的婚礼,哈尔滨的雪很凶,我没有露面,只是在婚礼进行时偷偷地观望。
这是最好的结局。
他说——当然。
雪静静飘落,回头看,来时的脚印已被新雪覆盖,整个城市都沉睡在雪中,正如我已入眠的爱情。
走在大街上,我想起小时候的一些事。
日日月月,朝朝暮暮,这是我的梦想,真切而微茫。
 旧文(完)
齐明明胖了,依旧很英俊,他单膝跪地给刘敏敏带上戒指,之后在亲友的起哄中他们拥吻在一起,我在此时走出会场。
可现在,他还是离开我,鹰不属于任何人,他属于天空,我只是他暂时歇脚的地方,等他歇够了,他就要振翅高飞。
这篇故事发完,两边都要停更一段时间惹,一两周吧,因为有感觉了,想去好好写篇清水。
曾有人问我为什么要用“朝朝暮暮”这个用户名,我告诉她,我一直有个喜欢的人,他叫齐明明。
(完)
被自己刀到了,再发一篇,跟这篇的文字上有点重复,我要发出来,梗经不起重复,我不能老想着旧梗。
有读者的感觉太棒了,写东西有时候真的蛮寂寞,非常非常非常感谢你们的陪伴。
那时齐明明和我一起打雪仗,成人拳头一样大的雪球砸在我脸上,为了哄我,他说:“苏曼,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