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这人的毛病之一就是总爱归因,简单来说,发生什么错事我总要找个人或事物来担责任,这样我心里就不会那么难受了,这是假的别信。
我自小瘦弱,小的时候亲戚觉得我像个猴子,长大后,同学说我腿是两根筷子,你说我何以能够承受八百米的摧残呢?
我突然发现我对那谁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
我笑了笑,他也笑了笑,声音穿入我的耳朵,刺痛着我的神经,这么说会不会夸张了点,真的不夸张,在那一刻我要哭了,视线有点模糊,我快要放弃,是因为看到那一边人头攒动,没人在乎这里落单了一个,是的,没有人等我去终点,我知道是我太矫情,可我想要有一个人关心我的存在,这句太过于普通,平淡无奇的话在那一刻,让我注满了力量,在那个转角,我有了力量向前跑下去,跑到终点,跑着的同时,我一直侧着头看着那个男孩,他穿着深蓝色的牛仔衬衫,将衣袖叠到手腕处,他略微弯身低头和身旁矮他好多的男孩子讲着话,那一刻,我真的好想知道,他在跟身旁的人说些什么。
碰巧啊,那天的体育课就赶上了,老李,也就是咱体育老师,带着我们做完热身活动,就让我们站在起跑线一侧,随着哨声响起,身边的同学都一个个离自己越来越远,自己还在直道,不一会,就能看见,有的人早就出现在弯道,看上去健步如飞,似乎是被风啊,被这跑道眷顾的幸运儿,而我呢,不太幸运,还没四分之一,我就不行了,咱还是再坚持一会儿吧,跑啊跑,呼吸越来越重,脚间距离越来越小,步子也越发沉重,心想,要不算了,别跑了,放弃算了,也不是一次两次这样了,转头看向操场那一侧,老李被一群同学围着登记成绩,身后似乎也没什么人了,似乎自己就是那个最后的人,真丢脸,算了,不跑了,反正这成绩也不堪入目,越想,脚下的步子也慢慢变成了散步,就在这个放弃的节骨眼,一句:xxx(我名字),加油啊,跑快点。传入我的耳朵。
那是初三的体育课,我曾经连日期都记得清清楚楚,现在忘了,无非是年纪大了。
我似乎已经记不清他的样子,那些曾经被我背的滚瓜烂熟的聊天记录,似乎在吐出口的时候,也不那么流畅,甚至不成句子,倒不是我矫情的刻意去背,一是因我们聊天记录本就没什么,二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说来可笑,让我背历史年代,哲学原理时,我愣是不花上些时间半天都塞不进我这破脑袋,记下来日后也是日日忘,而那谁说的话,我倒是有了过目不忘的本领。
我想给那天取个名字,叫节骨眼,是我被触动的节骨眼,尽管莫名其妙,尽管无厘头。
除此之外,最讨厌的就是八百米测验了。
他是那谁,是那个坐在我后座的男孩子。
体育课总是我最烦的,烦得不是体育课本身,而是在这45分钟,你得找到一个或者一群小伙伴相依为命,一起玩耍,就算站在一起晒晒太阳什么也不做,也比落单,一个人站着望着别人三五成群好,那种孤单,在我当时的年龄看来是不能接受的。
我抬头看向他,拥有那句魔音的主人,嗯,是坐在我后座的人。
就是这一幕,我不会想到我会记得那么多年,甚至于,多年后想起来会不自觉的湿了眼眶,成为梦魇。
第一章 他笑时风华正茂
这本领可不是我天生就有,什么时候有的呢,这要从故事的开头说起,我称我和他故事的开头叫节骨眼。
 他笑时风华正茂
那是一节体育课,一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我觉得我不该去的,可是后来想想,不去难道故事就不会开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