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呆在你身边,你就会用那双深棕色的眼睛注视着我,没有鄙夷,也不小心翼翼,我喜欢这种感觉,所以我一次又一次原谅你在跟我撒娇的时候拱翻我的轮椅。二十几岁的我和你一起在沙子里打滚,之后你去找别人求救,我坐在原地等你带人过来把我搬回轮椅上。在等你回来的时间里我就想啊,要是你能变成人该有多好,那样我们就不用向他人求助,还能做点更有趣的事。
我猜你想不到我现在在哪,不卖关子了,我回到了当年我们一起生活的庄园。刚到这里的时候我被吓坏了,到处都是灰的地方实在太可怕,我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把这收拾成人能住的样子,说起来这得算好心的邻居们的功劳,没有他们帮忙我什么都做不到。我选了一个好位置,不远处就是你的马厩,想象一下,你能看见我,我也能看到你,这很好,对吧?
我亲爱的乔伊斯,你还好吗?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事儿,当时你只有大概十几天大?你的妈妈是一匹骝沙斑点毯的阿帕卢萨马,按理说你也应该和你妈妈一样带着一屁股的斑点,可是你没有。你看起来就像一匹再普通不过的栗色小马,四肢和面部居然一点白章都没有。还好后来我在你的肚皮上发现了一小块细碎的白色斑痕,要不是有这块白斑,纯栗色的你皮毛上没有可供区分的痕迹,登记注册的时候会让人非常头疼。
那时的你有着傲人的四条大长腿,这正是我所没有的东西。从那时开始我就很羡慕你,羡慕你在妈妈的保护下能毫无防备地四处奔跑,你对任何不熟悉的东西都很好奇,然后你就跑过来,差点把我的轮椅给撞翻了。
在离开你的这么多年后,我依然爱着你,对你的爱未被稀释,也没有蒸发,还和当年一样多。
跟我在一起那么多年,我了解你,你也很了解我。我的逻辑思维不强,这一点和你们马很像。所以写这封信时肯定会一直跑题,不过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恐怕也是最后一封,我的眼睛快看不见了,真希望这些该死的信纸去见鬼吧。你看,我又开始跑题了。
和他们不同,我是个懦夫,我从未向他人提起你。当然,我始终是个孤家寡人,这大概就是我抛弃你的报应吧?但是,也请你理解我的苦衷,如果我说‘我的伴侣是一匹马’,社区的人可能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那么我就会失去坐在这给你写信的机会了,这不好,非常不好。
比起很多马,你的生长期很长,在纯血马两岁能比赛,温血马三岁就能接受地面训练时,你到了四岁才固定了身高,15掌,不算太高,在我看来已经非常威风了。我开始请驯马师来训练你,他们告诉我,我不在的时候你每次接受训练就又蹦又跳,比野马还野。我在的时候呢,乖得像一只绵羊。我大概就是那时候开始意识到你可能爱着我,虽然那时我比较倾向于是我太自恋。之后你每次上课,我都在边上看着,其实我并不想来,因为看见别人骑着你会让我觉得非常别扭。
再后来,你已经
人在上了年纪后就会习惯回忆往昔,年轻的时候,我不明白祖父母为何总沉浸在当年的‘光荣岁月’中。在我最痛苦的年月,你像一道照进黑暗的光那般来到我的身边,对那时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了。后来因为我的自私,你被卖到了别处,而我擅作主张地变老了。我曾以为时间会将我冲到更远的地方,后来我发现时间没有那么神通广大,我的躯体衰老了,心仍和当年一样。或许当年的祖父母就像现在的我,衰老的躯壳困住了他们年轻的心,所以他们总是不断地去回忆、向别人诉说从前的自己。
你属于我之后,我用上了所有能自由支配的时间与你相处。按理说一岁到四岁是马最顽皮的时候,可你除了好奇心大得像谷仓里的那只猫,多数时候都表现得非常沉稳且富有爱心。有时我真怀疑你的身体里装进了一个圣人的灵魂,因为普通的人很难将我当成正常人来看待,你却可以。
你不在我身边,我只好猜测你听到这段话时会有什么反应。我想你可能只会站在我的面前晃一晃那条栗色的尾巴,再转转耳朵就算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会想些什么,要知道,你可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抬起哪个蹄子想往哪儿跑,我就没有猜错过。你不搭理我。敷衍我,多半是因为害羞,以前我会弹你的鼻子泄愤,现在不会了。看来时间还是改变了我,相比从前,如今我的脾气好了许多,小子,你赚到了。
我好像跑题了,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却不小心写了那么多你不关心的内容。接下来,我要进入正题了。
我想,你一定打心底里鄙视我那些矫情的想法,而且会警告我不要占你的便宜,因为你早就不属于我了。
在你一岁的时候,我用不多的积蓄买下了你。后来证明我的眼光十分独到,毕竟除了你,别的马也不会喜欢在车祸中失去双腿的人。或者说你那时候只是好奇?罢了,我就当你对我一见钟情好了,反正你知道这封信的内容时也无法与我对质,这是我的优势,我要保持它。我想你肯定会不高兴,但那又如何呢?你是一匹善良又诚实的马,而我是奸诈狡猾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