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两心三肺之体,所向无敌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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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不仅没有压服那个泥腿子,反而还走了天大的霉运。



    莫名其妙被孤弘子和余东来牵连进去,沾上白骨道余孽的脏水。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迟早撞到鬼。



    生机之强悍,堪称世间罕见。



    众生万灵皆为牲畜,无一不可杀之,不可食之!



    孟长河仰起头,用力捏爆手中的心脏,好似想要挤出更多血水。



    像是握住成熟饱满的殷红桃子,轻轻一捏。



    孟长河心中愤满,犹如火上添油,凭空窜起熊熊烈焰。



    直接从高高在上的五品千户,跌下云端,成了金刀严府的赘婿。



    想的是,早些晋升四重天,把与之竞争的周行风和徐应求踩下去。



    大股的血水噗呲冒出,浸透在五指之间。



    片刻不到的时间里,埋伏其中的孟长河就将这些人杀得一干二净。



    北镇抚司指挥使的宝座,极为可能会落到自己手里。



    他体会着这股怒气、杀意与凶戾,嘴角挑起残忍笑意。



    念及于此,回忆种种。



    若摘下严盛的脑袋,剥皮拆骨,再添几分血罡之能,真体就可大成!”



    即便被刀剑枭首,也能再活个一时半刻。



    比起黑龙台那些需要昂贵功勋兑换的上乘绝学,更显强大与诡谲!

    他曾为北镇抚司的千户,只差一步就可以换血大成,铸成法体,武功境界自然不差。



    身穿云鹰袍的缇骑尸身,无力地仰面倒下,眼中残留浓重的惊恐。



    此处是黄泥大岗偏北的一条小路,约莫有三十余名云鹰缇骑从这里经过。



    无需什么资粮的供养!



    犹如嘴巴张开啃噬,将黏湖的血水、炸碎的肉块,统统吞吃进去。



    滴答,滴答。



    最后惹来指挥使敖景的雷霆震怒,直接被夺去官身。



    皮膜胀起,筋肉蠕动,好似撑裂肌体,绽出几道狰狞的口子。



    默默运转内息,四肢百骸生出莫大的吸力。



    “多好的味道啊!原来杀人割草,竟是这般痛快!血神无上,诚不欺我!”



    号称,血罡不灭,生机不绝!



    孟长河舔了舔嘴角,眼中浮现激动之色。



    比起潜心苦修,效命朝廷,不知要胜过多少!



    他当年扶持林碌那个蠢货,给自己四处敛财,积累兑换武道资粮。



    人头飞起,血泉喷涌!



    彷佛食人的恶鬼罗刹,显得格外可怖。



    届时,成功摆脱严盛的操控,锦娘也不用再受辱。



    倘若推动到气海四境,凝练真罡入体。



    黏湖的汁液溅在阴鸷面皮上,进一步刺激他内心的杀戮欲望。



    再者,每一次精彩而残暴的杀戮毁灭,都会得到血神的注视。



    “只等杀尽这些杂鱼,差不多就能养出第二颗心脏了!



    因为,对于血神门徒而言。



    呜呜呜,阴风阵阵,好似鬼哭神嚎,卷过凄冷泥地。



    他所炼的血罡真体,大成之后。



    不多时,他的唇齿之间尽是殷红,眼中闪过迷醉之色。



    再立下几次无可争议的大功劳,或者投靠朝中的几位公侯。



    孟长河暗中买卖百户、总旗、小旗这些官位,已有七八年之久。



    “北镇抚司……呵呵,若非敖景欣赏那个泥腿子,故意打压,我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已经剪除两股了,还剩下几个小旗,倒也不急着杀掉,慢慢玩。”



    只可惜,时运不佳,欠缺几分。



    他的双眸赤红,好似滴血。



    这就是血神的恩赐!



    如饮美酒,醇香浓郁。



    尤其面对一帮云鹰缇骑,更是如屠夫杀鸡宰牛,没有任何难度可言。



    孟长河抽出并拢如刀的手掌,紧紧攥住那颗仍在跳动的心脏。



    受尽府中下人的背后议论,冷嘲热讽,以及各种羞辱。



    可以脱胎换骨,生出两心三肺。



    每一寸血肉都像是活转过来,不断地叫嚣着饥饿。



    孟长河胸膛起伏,怒火更烈。



    倘若表现得好,便能得到垂青与恩赐。



    谁能想得到,他会碰上那个桀骜不驯,蔑视上官的纪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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