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来自@周玄毅:套用吴思的说法,“混的好”的实质,约等于“拥有合法伤害权”。倒不是说要伤害谁,而是因为这样的力量,别人就不敢伤害你,身边人遇到事儿了你也能帮着平。这跟钱多钱少,或者说你自己过得好不好,真的关系不大。
如今不到一年,妻子的面目已经有些模糊了,说没有爱倒是不至于,但他惯是会将三分真心演出十分情意的。丧妻后的财产分配十分可观,岳父岳母在巨大的悲痛过后,也无意打理产业,索性抛给女婿,当起撒手掌柜,只留了股份基金以安度晚年。
总有人喜欢说,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不是的,他想,当他接到妻子身亡的电话时,他觉得大脑好像空白了一瞬。难道是老天眷顾,才让他在三十岁就吃了绝户。是的,他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觉得自己幸运,庆幸自己干干净净地死了老婆,吞了岳家又正值盛年——他也没想过自己第一反应会是这个。
随后而来的,是如被大奖砸中般,隐秘在骨子里的,颤栗着的兴奋。一个人坐在独栋别墅中,他开始肆无忌惮地想象,自己在晚年的回忆录中,是如何写与第一任妻子的平淡,消磨而又蹉跎的岁月的。他从来不曾告诉过妻子,她做爱时叫得很假,就像他从来不曾说过,在事后,他是怎样幻想着出身富硕一生顺遂的妻子,跪伏在他身下自渎的。他不敢在情爱中暴露自己过强的性欲,暴虐的癖好,这些都不该是一位尊重女方体验的温柔绅士所拥有的,但他确实喜欢这种嗜血一般的凌辱式的性爱。
想起旧事他还是有点恍惚。他很早就清楚地知道,要想出人头地,要想阶级跨越,要想不被996压榨到三十五岁满身病痛地失业,他必须学会伪装。哪怕身体的本能反应是暴怒骂街,像记忆最深处儿时父母污言秽语的对骂一样,他也必须戴上面具。他必须在压下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mansplain,荡妇羞辱后,附和女友的平权言论,抨击社会不公。这好像是在换血,亦或是新生,他在食髓知味地享受完社会对男性的种种优待后,将性别平等的观念融进脊髓,炮烙在DNA上,以谋取一条康庄大道。
而立之年,在普世价值观里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年龄。他也已经如大众所期待的那样成为了一个事业有成混得还不错的男人。所谓混得好,不是说他在物质上的财富积累,而是说他有可以伤害别人的能力。【1】这么一个有点足以自保的小权势,且还算年轻,皮相上也说的过去的男人,已经可以说是很多人家的金龟婿了——如果忽略了丧偶的话。去年夏天,他结婚六年的爱妻车祸去世。说是爱妻,其实他对这场丧事也没有多深的感触,只是长久以来习惯性的面具突然可以摘下,他有点不知所措。
彼时的他早已学会了如何伪装自己,从谈吐到不卑不亢的气质,他可以轻松地帮女生解围,也可以对一些结构性的问题侃侃而谈。就这样,凭借着六七分的底子,八九分的装扮,他们在一起了。
他是他们县城少有的大学生,还是全国top5的大学,这在邻里街坊眼中就是祖坟冒青烟的了。更羡煞旁人的是,大学毕业后,他就和明显不在一个阶层的本地人结了婚。他们是一个系的。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不是一类人。
她是在本地一个有名的学校体系读的书,从幼儿园到高中,大半的同学都是旧识,毫无疑问也都非富即贵。她家里不算大富大贵,但也小有产业,父母对独生的女儿也没什么指望,就这么成绩平平地混着读到了大学。因为没什么生活压力,毕业就去继承家里的企业,她在同学中也是出了名爱玩的。他们认识就是在一场朋友的生日宴上。